多年以后,打开尘封的岁月,望着头顶被支离破碎分割过的天空,当我重新回忆起在法院工作的时光,消逝在记忆深处的如镜头一般的画面就像感知到某种召唤,从记忆最深处款款的、款款的向我走来。当我俯下身子,打算捡起那些尘封往事时,我惊喜的发现那些在法院难忘的瞬间在阳光的照耀下未曾褪色,依然闪闪发亮。而那枝曾经描绘过法院时光的笔触也一直还在,幸好还在。
60年的岁月,虽风雨兼程却从未停留;60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但硕果累累。在时光铺就成的长河中,60年实在是沧海之一粟,掀不起一丝波澜。但对于宁夏法院来讲,60年的成长,经历了从无到有,经历了从小到大,宁夏法院身后60年的积累汇积成宁夏法院的现在,也将成就宁夏法院的未来。60年的成长,始终践行“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的精神连同60年的时光积累将支撑宁夏法院走向下一个60年、100年……
一、初入篇
初入法院,我还是一名刚刚步出校园的少年,总觉得自己在大学接受了四年的法学教育,且由于喜欢、热爱法学的缘故,在别人玩耍的时候总是抱着一本法学书籍在认真的阅读,当内心细腻的触角抚摸过那些闪烁着智慧光芒的词语时内心总是荡漾着欢喜。在别人看来异常枯燥、乏味的法学却是我最喜欢的专业,因为法学和其他社会科学都有一定程度的融合,如法学与文学、法学与经济学、法学与哲学等,故法学能最大程度的契合我的兴趣点。而从事法官工作,手握司法裁判权,一方面,定纷止争;另一方面,捍卫着公平与正义。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目光不断的往返于法律和案件事实之中,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抽象出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从而做出正确的司法裁判则能最大化的实现法学的价值。但当真正来到法院,当法学落地时,当自己的目光从法律规定落实到具体案件中扑朔迷离、纷繁复杂的事实时,我发现自己的境遇并不是当初自己设想的那样。
书记员是法官路上的第一站,由于此前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心中虽然怀着一腔热血,但是面对书记员每天繁琐重复的工作时,一开始内心不免有些失落和抵触。然而,更让我低落的是书记员看似简单的工作我完成的也不出色。每天的立案、送达、开庭记录、扫描电子卷、结案、装订卷宗等工作占据着我大量的时间。还记得刚来上班,由于打字不熟练,法庭记录时不太流畅,经常被审判员批评。但不以为然的我一直我行我素,并没有注意真正这个问题。直到有一次庭长很严厉的跟我讲,说我连打字都练不好。由于被庭长严厉的批评了,我下定决心要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回家在电脑上安装了一个专门练字的软件反复练习,在掌握基本技能后在平时开庭时有意识的应用练习,成效还是很显著的,到现在,我基本上可以不用看键盘就能准确的输入。立案也是书记员的重要工作,立案时首要的是把握案由,案由要准确。记得有一次,立案时由于疏忽将案由弄错了,庭长很生气,为了这事,我甚至一段时间内被“剥夺”了立案的权力。总的来说,刚上班时,内心无比焦虑,因为缺乏工作经验,特别是法律工作,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我很清楚的记得刚工作的半年,基本上每天晚上都很焦虑,焦虑自己的工作,焦虑自己经手的案子有无差错,焦虑第二天开庭的当事人会不会准时到庭等等。特别是每月整理案卷后交由审监部门评查案卷质量的几天,我的焦虑程度达到峰值。因为总会担心自己整理的案卷有瑕疵会被通报,通报之后会受到审判员的批评。等到评查通报出来之后没有通报自己经手的案件时,内心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二、成长篇
在经历初入法院半年的迷茫、阵痛之后,逐渐的进入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角色,对自己的工作也能做到心中有数,内心也不再焦虑,而是笃定。
法院是各种矛盾、纠纷汇集的地方,如何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就成为每一个法院工作人员思考的问题也是法院工作人员日常的工作。在跟随庭长办案时,会有意识的学习经验,对于不懂的问题也会及时的请教。比如庭长经常给我说,“案子到手里,你就想象自己手里有一根线,是你自己牵着线走,而不是让线牵着你走。”语言虽然朴素,但很有道理,只有自己把案子牵在手里,才能准确的把握案件流程,才能把握案件节点,做到不乱不慌,心中有数。有一次开庭是离婚案件,庭长坚持调解,耐心的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调解结案。在回去的路上,我就问庭长为什么这么一个简单的离婚案件要坚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直接判决岂不是简单快捷?庭长意味深长的说:“判字旁边一把刀!”听完这句话,我就理解了。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身份是比较特殊的,如果简单的判决结案,不利于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甚至会加重感情裂痕。而通过做调解工作,则能及时的抚慰当事人的情绪,能通过详尽的沟通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有利于修复情感关系。法院审理案件,不能简单的就法律问题谈法律问题,还应注重审判的社会效果。
通过自身不断的学习,向书本学,向身边人学,向老法官学,自己能切身感觉到能力的提升,也能体会到在法院工作的价值与归属感。每当成功做通当事人的工作,案件得以调解解决时,内心会有些许的雀跃;每当通过自身的努力,切实的解决当事人问题得到认同时内心会升起片刻欢喜;每当开完庭,结合庭审固定的事实及证据,从事实中抽象出能被法律规定涵摄的构成要件而完成一份判决得到审判员的认可时,内心会有一种身为法律人的骄傲,这种骄傲,为外人所不可知。在基层法庭工作的两年,也是我初入职场的两年,除了日常的工作,我利用工作时间之余的时间复习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完成了职场中的另一个征程。此外,当能结合办案实践与法学理论完成一篇豆腐块式的文章见诸报端时,内心十分愉悦,这种愉悦是超脱身体层面来自精神上的愉悦。当然,我十分清楚的知道,我写的文章不是什么皇皇巨著,也没有特别深刻的见地,但那些豆腐块我拥有完全的产权,是属于我自己真正的财富。总之,点点滴滴,虽不起眼,但这就是我的成长!
三、梦想篇
梦想这个词,在这个年代,可能有些奢侈。我的梦想是什么呢?大学期间,由于喜欢法学,也由于喜欢表达自己所热爱的东西,于是我想成为一名“法师”,祥言之,高校法学老师。在我看来,耕耘在三尺讲台,为人师表,传道、受业、解惑,与学生畅谈关于法学的一切,用法学中闪烁着智慧光芒的词语去触摸、碰撞学生的心灵,在他们的内心深处素手植下关于法学美好的一切。然后辛勤半生,桃李满园,我一骑绝尘、转身离去,深藏功与名,我所愿也。然而,人生兜兜转转,路途坎坎坷坷,种种原因,我并没有成为一名法师,而是法院工作人员。
虽然我没有成为法师,但是我的梦想能从此沉沦吗?马云不是说,梦想一定要有,万一实现了呢?周星驰曾言,人如果没有梦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来到新的岗位、新的平台,内心深处从未放弃关于法师的执着,而这种对法师的执着换了一种方式在不断的预演、重复、实现。在平时工作中,我没有放弃任何一次表达的机会,无论是三八妇女节下乡做妇女维权讲座,抑或是联系司法局给社区矫正人员宣讲宪法,还是去辖区银行开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实务讲座,我都会积极的参与其中,扮演好一个宣讲者的角色。因为我深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没有小角色,只有小演员。于我而言,没有小舞台,只有小机会。每一个机会都是一种机遇、一次锻炼,每次机遇、锻炼后形成的储备终有一天会成为我实现梦想的资本。转角处遇到花香,我的梦想在下一个路口也会遇见。希望在法院提供的平台上,我能一如既往的努力,认真工作,不负平生所学,不负内心所期,终能收获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的梦想,正在路上……
作者:吴鹏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