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事儿折腾了好几年,双方都耗神费力,如今总算踏实了。”签完调解协议,原告、被告几人均长舒了一口气。近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诉讼标的额达385万余元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这起围绕20个酒罐展开的“拉锯战”,在承办法官宋丽娟的耐心疏导下,从针尖对麦芒走向握手言和,11万元补偿款当庭履行,历时数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买罐倒酒引纠纷,好意保管遭诉讼
2021年,朱某经营的酒业公司因业务受困,将名下厂房出售给了某公司负责人马某。厂房虽然易主,可里面还存放着20个装有酒品原浆的不锈钢酒罐。双方商量后,由马某先代为保管,等朱某随后处置。
2022年夏天,经马某牵线,朱某结识了张某父子。双方通过微信谈妥,20个酒罐以总价22万元打包出售,罐体归张某父子,罐内酒品仍归朱某所有,由其自行清运处置。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张某通过微信转了2万元定金。此后朱某迟迟不来清运,矛盾由此埋下。
同年12月,朱某到厂房查看时傻了眼,12个酒罐不见了,8个酒罐被移至厂区院子里,遂一怒之下报了警。后经公安机关调查,事涉经济纠纷,朱某于2024年第一次诉至法院,后因证据不足撤诉。2026年1月,朱某再次将张某、马某等8名被告及3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85万余元,后变更诉请为150万元。
“我买厂房是为了投产,新设备要进车间,我多次催促他把酒罐拉走,等了又等一直没动静。我没办法,只能把酒罐挪到院子里,总不能让厂子一直停工吧?”马某满腹委屈。
张某父子同样憋着火:“我们买罐子是为了储油,设备都安装好了就等着罐子。催了多少次他也不来,我们打开罐子一看,里面哪有什么原浆酒,大部分都是沉淀的残渣、杂质,还有少量变质的液体,于是将那些东西都倒在了其他罐子里。”事后,张某父子将拉走的12个罐子中的11个返还给朱某,还有1个罐子因朱某未返还定金而未归还。
证据残缺、各执一词,法官精准“把脉”症结
“这案子要是硬判,对谁都没好处。”宋丽娟翻阅着卷宗,眉头紧锁。
酒倒了、罐子移了,现场早已破坏;酒品价值只有单方报告,被告根本不认可;保管义务、侵权责任交织,各方互相推诿。更棘手的是,这起纠纷里面三方都有“软肋”——朱某收了定金却迟迟不清运酒品,张某父子没签合同就拉罐倒酒,马某作为保管方擅自将酒罐移至户外。如果走实体判决,不仅耗时漫长、程序繁复,最终很可能因为举证不足导致各方都难以如愿,企业还要背上沉重的诉讼包袱。
摸清症结后,宋丽娟决定把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采取“背靠背”分层沟通的方式逐个突破。
“张老板,咱们抛开情绪看证据。你们有买卖罐体的意向,但没签正式合同就擅自把罐体拉走,程序上确实有瑕疵。不管罐里是酒还是残渣,那毕竟是人家的财物,未经确认就处置,这官司真打下去,鉴定、评估、上诉,两三年都未必有结果,您的公司账户可能还要被冻结,值不值?”法庭上,宋丽娟帮张某父子细算“时间账”和“经济账”。
转过头,她又和马某推心置腹:“马老板,你催他拉罐子、新厂要投产,心情可以理解。但你是保管方,把人家的罐子从车间挪到露天暴晒,保管义务履行上确实有欠缺。如果走判决,这个责任你肯定还得担。”
紧接着,她又耐心地向朱某分析现实:“朱经理,打官司靠的是证据。现在酒没了,当初也没有第三方在场见证,张某父子说罐子里都是残渣,你也拿不出当时满罐好酒的直接证据。如果走判决,法院很难全额支持您的诉请。调解虽然拿不到您期待的数额,但能早点落袋为安,总比陷入官司强。”
各退一步、当庭兑现,4年恩怨一朝解
经过多轮沟通,各方的对立情绪一点点消融。
张某坦言:“宋法官,事情闹成这样,我愿意再拿出一笔补偿款,把这件事了结掉,不想再耗下去了。”马某也点头:“我挪罐子确实有不妥的地方,给些补偿,早点了事。”朱某最终也松了口:“只要能把损失尽量补回来,我愿意让步。”
最终,这场“持久战”迎来转机:张某同意支付8万元酒体损失补偿款,并出资1万元买下之前未返还的1个酒罐;马某同意支付2万元补偿款;其余被告及公司不承担责任,朱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请。达成一致后,各方当场签订协议,补偿款全部转账到位。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8月31日头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