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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治报]护“未”,灵武法院这样落笔
2026-06-29
2026-06-29 08:46:00

  6月15日,灵武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办公室里,法官助理位梦莉正在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方案。桌上,堆满了摸排走访的记录、回访帮教的表格、部门协调的函件。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篇大文章。”刑事审判庭庭长陈祥伟说。今年以来,灵武市法院推进“三审合一”机制改革、规范法治副校长履职、帮扶救助涉诉困境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宣告缓刑未成年人,一项项护“未”举措从纸面落到地面。

  案件结了,孩子的事没结

  6月15日,小雯(化名)又接到了那个特别的电话。

  小雯的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她与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2025年,为方便她上初中,老人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案件早已尘埃落定,但孩子的困境一直压在法官心头。

  今年初,灵武市法院对近3年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复盘。摸排出来的12名涉诉困境未成年人线索被推送至灵武市团委,最终9人被纳入保障范围。小雯便在其中。

  4月入户走访时,工作人员察觉到一个细节:小雯初逢生理期,有些不知所措。走访结束后,工作人员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小雯全年的卫生用品列入帮扶举措,并定期打电话向小雯普及生理期注意事项。

  如今,小雯已经享受到6项帮扶——图书卡、研学活动、物资慰问、亲子实践活动……多项帮扶措施也已列入计划。

  犯罪记录会被封存

  4月10日,灵武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的一间谈话室内,17岁的小鹏(化名)低着头,犹豫了很久,小声问道:“刘法官,我犯盗窃罪被判缓刑的事……学校会不会知道?”

  刑事审判庭法官刘娟语气笃定:“不会。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实习,争取去个好单位。未来的路还长着呢。”

  这句话像一颗定心丸,小鹏的眉头舒展了些。不公开审理、隐私保护、犯罪记录封存,这些制度不仅是写在文件里的条文,更是这些孩子重新开始生活的底气。

  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缓刑的小东(化名),父亲去世,母亲在外打工,他在餐厅工作。“以后想开个小餐馆,带我妈好好过日子。”他的语气中满含期待。

  当天,刘娟和法官助理张璐共对7名被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开展了集中回访。“以前回访侧重于家庭教育指导,长期效果有限。今年开始,我们更关注孩子的缓刑表现和职业规划。”刘娟说。从“说教”到“铺路”,帮教的底色变了——不是把孩子当作问题去矫正,而是帮他们找到前行的路。

  7名缓刑少年无一再犯,有人已顺利就业,有人重返校园。

  听听孩子的意愿

  4月,刑事审判庭出现了一张“新面孔”——马小丹法官从基层法庭调至该庭,专门审理涉未民事案件。

  这一变化源于今年初,灵武市法院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机制改革,将涉未案件统一收归刑事审判庭审理,并组建专业化的未成年人审判团队。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到实处。”陈祥伟说。

  马小丹接手的第一起涉未案件,是一起抚养权纠纷。原告与被告育有3个孩子,因父亲智力残疾,3个孩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翻看完卷宗,马小丹把双方当事人、3个孩子、孩子的奶奶都请到了调解现场。她没有讲法条,而是逐一询问3个孩子的意愿。答案很一致——都想跟母亲一起生活。考虑到父亲的情况确实难以承担日常照料之责,马小丹反复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同意由母亲抚养3个孩子,母亲还主动提出不需要父亲支付抚养费。

  “这类案件里,孩子往往是被动承受者。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处理涉未案件的首要标准。”今后,“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是马小丹每案的“标配”——案件结了,家庭变动对孩子的冲击,能减少一分是一分。

  法院一家远远不够

  未成年人保护,从来不是一家的事。

  “学校反映,一些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孩子缺乏有效干预手段。”“乡镇说,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是个难题。”今年以来,灵武市法院领导带队,先后前往灵武市司法局、白土岗乡政府、马家滩镇政府、灵武市第四、第六、第七中学,摸清各单位未成年人工作困境和重点未成年群体底数。学校的困惑、乡镇的难题,最终都汇总上报给灵武市委政法委,为全市未成年人综合治理提供司法参考。

  “以前法官的工作更多是‘坐堂办案’,现在我们要主动走出去。”陈祥伟说。

  走出去,是融入“五方助矫”机制,让司法矫正与社会矫正无缝衔接;是参加专门教育委员会专家评估会议5次,协商40余名不良未成年人送教工作;是摸排13名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线索,调取违法犯罪记录,推动送教;也是选派10名法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把法治教育的关口前移到校园……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6月18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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