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 荣)6月17日,全国东西部协作工作会议在宁夏银川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常态化做好东西部协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30年来,福建与宁夏跨越2000多公里山海,创造了东西部对口帮扶的“闽宁模式”,成为全国东西部协作的典范。
30年间,闽宁两地法院以“探路者”“实干者”的姿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敢为、想为、善为,答好时代之需、人民之要、司法之盼答卷,为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山海虽远,同心则达。在闽宁协作3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长海带队调研福建法院,推动福建法院与宁夏法院从跨域立案、干部挂职交流等业务协作的“单项赋能”到涵盖司法资源共享、审判业务交流、法院结对共建、协作品牌共创、党建联建共建等多领域、全方位“双向奔赴”的深度协作,为新时代闽宁司法协作作出了更宏大更深远的叙事。
闽宁司法协作何以成功、何以示范、何以致远?
近日,记者深入采访,探寻闽宁两地法院以干部交流为桥梁,以山海情深为纽带,以拓展司法协作为抓手,以服务保障大局为目标,为深化东西部协作提供更好法治良方的精神密码。
时代之需——
书写新时代闽宁司法新答卷
驱车从银川市区出发,约一小时车程,在贺兰山脉环抱之间,一座绿荫环绕、产业勃发的小镇静静伫立。
漫步镇区,整齐排列的闽南风格小楼与西北黄土的厚重底蕴相映成趣,光伏板在阳光映照下泛着蓝色光泽,葡萄园里工人们的欢声笑语回荡在田间。这便是闽宁镇,一个以福建宁夏两省区简称命名的小镇。
在迎街而立的闽宁法庭内,一面镶着八个烫金大字的锦旗,跨越山海,被送到了闽宁法庭法官台官生的手中。
今年5月,福建省厦门市的商人詹某花费35万元购买了韩某在闽宁镇生产的葡萄酒,韩某却未依约发货。在多次催要无果后,詹某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向闽宁法庭提交了网上立案申请。
“案件虽小,却牵涉闽宁两地的信任与合作。”台官生把调解作为破题的关键,将调解贯穿立案至审判全过程,反复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就合同履行在线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韩某履行到位。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司法护航闽宁协作已成为我们刻在骨子里的共识。”案件的高效办结,正是基于宁夏法院法官的这一普遍认识。
30年前,闽宁协作在贺兰山下撒下希望的种子,闽宁镇的产业版图不断扩展。
30年后,闽宁协作的故事早已走出闽宁镇,宁夏大地处处可见福建力量留下的印记。
据统计,30年来,福建省累计在宁夏投入援助资金76.8亿元,带动闽商产业投资超1900亿元,实施项目4000余个,建设闽宁产业园12家,在宁闽籍市场主体超8000家,近15万福建人在宁夏投资兴业,更有6万余名宁夏人在福建稳定就业。
立足新时代,如何发挥以司法的力量护航闽宁协作向纵深发展,以应对闽宁协作的时代之需、法治之需?一连串的思考一直萦绕在宁夏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丽萍的脑中。
“闽宁协作从来不只是党委、政府的事,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协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司法服务保障也不能掉队。”周丽萍敏锐地察觉到,“深化闽宁司法协作,是机遇,更是未来。”
实际上,闽宁两地法院的友谊源远流长,具备坚实的携手共进基础。
早在2001年,福建和宁夏两地法院就已连续两年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每每提到在泉州中院挂职的那段经历,宁夏高院政治部副主任赵霞都满怀深情:“那是职业生涯中非常难忘的经历,挂职一年让自己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完成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获全国法院第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被收录到《民商法理论与审判实务研究》一书。”
2019年,福建高院和宁夏高院率先打破地域壁垒,通过视频连线签署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协作框架协议,为两地群众打通了“家门口起诉”的便民通道,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202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宁夏法院调研时点赞宁夏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做得实,‘干沙滩’也能变‘金沙滩’!”
是肯定,更是鞭策。同年6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将张军院长调研宁夏法院的指示要求落实落细,宁夏高院再度携手福建高院,签订互派干部交流学习框架协议,为两地法院建立起常态化、制度化的人才交流机制。
一年来,两批32名干部双向奔赴、双向历练,不仅实现了审判经验的碰撞交融,更结下了亲如一家的深厚情谊。
这一务实举措与显著成效,再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在2026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福建、宁夏法院互派干部交流锻炼,深化闽宁司法协作”。闽宁司法协作成为新时代司法协同发展的标杆样本。
人民之要——
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到实处
“一篇优秀的行政裁判文书,必须具备展现法官的法学素养、做实定分止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个核心要素。”
2025年9月28日,宁夏高院10楼会议室内座无虚席。福建高院行政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覃丹走上宁夏法院第五期“法官讲坛”,以“行政裁判文书写作分享”为主题,为宁夏法院全体行政审判法官深入讲解行政裁判文书如何更好地释法说理。
醍醐灌顶、收获满满、审判理念很先进……覃丹在台上讲得认真,行政法官们在台下听得起劲,连连称赞。
覃丹是闽宁两地法院建立互派干部交流学习后的首批来宁干部。她曾两次获得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两次入围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她的到来,源自福建高院的精心安排。
“我们将学习交流意愿和组织援派意图相结合,既考虑干部成长和队伍梯次建设等工作需要,也考虑宁夏法院的实际需求。”福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明表示,福建法院严格筛选、选派交流学习干部,既有经验丰富的基层法院院领导、庭长、资深法官,还有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年轻法官、法官助理,更有行政、环资等审判领域的专业人才。
自此,从东南沿海的福建到西北内陆的宁夏,一条2000多公里的“山海线”,互派交流干部双向而行,在八闽大地和塞上江南间,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锤炼本领,用真情架起桥梁,以高质量的学习交流推动闽宁司法协作高质量发展。
司法协作的深度,就藏在互派干部的履职实践里。在银川市西夏区法院,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副院长陈雄在调研中发现,西夏区法院虽然已经推进繁简分流改革,但刑事速裁案件占比仅五成,成效还没有达到预期。
他在深入审判一线摸排后,进一步厘清症结:案件程序流转缓慢,各环节衔接不畅、标准未统一,是制约审判效率的核心瓶颈。
随后,他结合仓山区法院已经成熟的“零周期”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经验,立足西夏区法院实际,因地制宜调整该院该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六成以上简易刑事案件交由专案团队承办,其余人员集中攻坚疑难案件。
“陈院长工作做得非常细。”西夏区法院院长辛建国介绍,针对各部门协作方面的堵点,陈雄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优化公安、检察、法院联动机制,实现了危险驾驶类案件集中移送、集中起诉,“以前需要五天办结的案件,现在最快当天就可以完成全流程办理。”
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陈雄进一步细化各环节办理时限,优化办案流程。在专业法官会议上,为办案法官厘清疑难复杂案件取证和事实认定思路,助力案件审判质效提升。
成效很快显现:仅仅一个月,西夏区法院刑事轻罪案件速裁、简易程序适用占比提升至60%以上,案件平均审结周期从35天缩短至29天,认罪认罚案件审理效率大幅提升,危险驾驶类等轻罪案件服判息诉率100%。
在银川市兴庆区法院,3份关于未成年人审判的司法建议经福建省大田县法院法官张五一之手,分别被送到银川某局、银川某学校、兴庆区某局相关负责人的案头,“我们将加强对校外辅导机构的监管”“将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将进一步规范家政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等一系列快速高效的回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了更为牢固的保护网。
在银川市金凤区法院,一项关于“高额彩礼”的专项调研由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法官陈敏旻牵头展开,如何应对涉彩礼案件举证难题,如何做好调解工作既定分又止争等一系列调查研究,为高效审理案件、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司法参考。
在海原县法院,2名来自福建法院的交流干部与海原县法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官围坐在一起,共商脱薄向强方法、举措。另外4名福建法院交流干部也深入海原县法院倾囊相授,面对面、手把手开展脱薄帮扶。2025年底,海原县法院顺利脱薄出列,审判执行核心指标逆袭上扬、全线告捷,审限内结案率97.16%,上诉率从2024年初的12.4%下降至5.97%。
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法官助理朱慧彬融合宁夏法院要素式审判思路,为鼓楼区法院量身打造商标权侵权纠纷要素审查表,形成可永久沿用的标准化审理流程。如今,这份成果已在该院落地应用,审理思路因标准化而愈发清晰,类案裁判因规范化而更趋统一。
……
事事未提为人民,项项成果惠及人民。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中央部署东西部协作的根本出发点。闽宁司法协作也始终围绕“人”这个核心,以知识、经验、理念、举措的互学共通,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闽宁协作,跨越山海的不仅是人员和理念,更是心与心的贴近、情与情的交融。”
“基层一线是淬炼青年干警的‘练兵场’,交流学习是提升为民司法能力的‘磨刀石’,这短短的六个月终生难忘。”
“在两地干警共访闽宁镇、重走六盘山长征路等主题党日活动中,我更加明白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分量。”
在宁夏高院组织的闽宁两地法院首批交流学习干部座谈会上,交流学习干部们直抒胸臆,有说不完的话,他们的实绩和情谊成为了两地交融的一座座“桥梁”。
“你从八闽大地走来,带着海风,带着温暖;几回回梦里回到六盘山,闽宁情谊割不断……”曾几何时,这曲流传在宁夏的新花儿,道出了宁夏人民对福建援宁干部的朴实感激。
30年的山海携手,“闽宁司法协作”早已不是简单的帮扶,而是一种信念、一种在中国土壤里生长出来的制度力量的生动诠释。
一批批法院交流干部,正是这场伟大实践中的参与者、见证者、推动者。他们用专业所长破解司法难题,用担当作为凝聚奋进力量,让跨越千里的法治深情,在司法助力闽宁协作的新征程上不断升温、熠熠生辉。
闽宁司法协作正以实实在在的成效,绘就一幅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火热画卷。
司法之盼——
从“单向赋能”到“双向奔赴”
“原本以为是输定了的官司,宁夏法院法官却用调解方式挽救了我们,让我们在西北大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在同心县法院下马关法庭,某育种科技公司的施总经理感慨不已。
2016年底,福建籍企业在宁夏同心成立育种科技公司,与当地一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流转土地数千亩,投资建设集葡萄种植、苗木繁育、酒庄酿造、生态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项目。
然而,农业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回报慢,自2022年起,育种科技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支付部分村集体的土地租金。经多次协商无果,村委会于今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拖欠租金。
“案件既关乎数百户村民的切身利益,又影响闽籍企业家在宁投资信心,更关乎东西部协作大局。”同心县法院下马关法庭法官白顺德在接手案件后认为,本案案件事实清楚,但若机械判决解除合同,企业的巨额投入将付诸东流,村民的土地收益也会受损,更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
白顺德随即确定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村民稳定收益、服务东西部协作”的办案思路,先后多次带领团队深入租赁土地现场进行勘察调查,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及村民诉求,找准双方的矛盾平衡点,继而打出“多元调解+司法确认+跟踪回访”的组合拳,促使两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变“两败俱伤”为“双赢共赢”。
谈及案件高效办理的秘诀,白顺德说自己其实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他们创新‘晋江经验’与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合,将大量的涉企纠纷化解在诉前,受这样的环境影响,福建企业对调解的接受度较高,用他们喜欢的方式化解矛盾,有一种自己人的感觉。”他进一步表示,“借鉴福建法院的调解方法,对我们调解案件也很有帮助。”
两地法院深化协作的好处,银川中院执行法官余鹏亦深有体会。
近日,银川市中级法院在执行林某某等人刑事涉财执行案中,需对林某某名下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的一处房产进行司法处置。
“以往的委托执行一般都是委托送达、委托查封等事项委托,资产处置工作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工作难度相对较大较复杂。”余鹏向记者介绍,基于两地法院司法护航闽宁协作机制,银川中院委托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代为对案涉房产进行评估勘验、现场调查。
接到委托后,鼓楼区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同余鹏电话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对房屋勘现方案多次沟通,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计划,顺利完成对房屋的勘现、调查工作,评估机构如期出具了评估报告,目前该案评估房产已顺利进入拍卖环节。
记者了解到,近三年,宁夏法院委托福建法院执行案件620件,福建法院委托宁夏法院协助执行案件704件。
“下一步,我们不仅仅局限于事项委托执行,将在异地执行、交叉执行等领域进行深度协作,有效提高案件执行质效,节约司法资源”,宁夏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蔡子英信心满满。
实践证明,闽宁司法协作最深刻的转变,在于从“单向赋能”到“双向奔赴”。
正如周丽萍所言,过去是“福建有什么,宁夏缺什么”,如今是“闽宁各自有什么,如何形成司法协同的闭环。”
站在2026年这个承前启后的时间节点上,司法护航闽宁协作的“升级版”蓝图已经绘就。
按照两地法院建立的深化协作机制要求,两地法院的司法协作将更加系统深入:针对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开展“委托调解、协助送达、执行联动”全流程协作;建立司法调研、学术成果交流机制,建立审判业务专家研学交流平台;开展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共建;探索设立闽宁协作护企服务中心,精准化解涉闽宁两地企业矛盾纠纷,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同心同行·法耀闽宁”协作品牌矩阵,在环境资源审判、破产审判、基层社会治理、党建共建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
“福建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贡献了多个‘全国首创’,为我们服务保障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了太多智慧和经验。”宁夏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黑晓虎在跟随调研后十分受触动。
“福建法院立足民营经济大省优势,在全国首创‘执破直通’机制,创新破产审判模式走在前列,十分值得学习借鉴。”调研归来,宁夏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杨烨同样感受颇深,“我们首先想尽快邀请福建高院的专家法官为我们开展金融破产工作的培训。”
“我们已经拟定好了与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交流合作的具体内容,”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院长马立新坦言,调研一回来银川铁院便着手开展与福州铁院的结对共建,发挥铁路法院专门管辖、集中管辖案件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探索行政、环资、涉铁案件审判改革路径,着力提升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
“我们进一步调整了双方合作共建的方向,正在推进与福建法院开展‘院院协作’‘庭庭协作’。”银川市永宁县法院院长蔡华在调研后,结合两地法院签订的备忘录,进一步完善了与福建法院基层法院的结对共建工作。
探索建立跨区域交叉执行协作机制,与宁夏福建总商会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建立专项会商、随案评查等审判管理模式……举措越来越实,脚步越来越密,一幅闽宁结亲、山海共融的司法协作新答卷正在奋力书写。
“我们要以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政治定力,确保闽宁司法协作30年而不辍。”6月中旬,宁夏高院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安长海对进一步落实好闽宁司法协作,服务保障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书写东西部协作的闽宁法治佳话进一步提出要求,要明确责任分工,对开展跨域司法协作举措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要建立事前报备、归口统筹、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各级法院开展司法协作高效有序;要“边推进、边总结、边巩固”,对经过实践检验效果良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转化为工作规范或操作指引,向全区法院推广。
“十五五”新起点,山海情深意更浓。2026年,对于闽宁司法协作而言,既是回望奋斗历程的里程碑,更是续写合作新篇的新起点,更好的故事,还在后面。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6月24日法院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