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宁夏法治报]中宁法院以司法为价值“划线”
2025-11-25
2025-11-25 08:28:00

  定分止争,往往始于价值观的冲突,止于价值观的弥合。而基层法院面对的,更多的是情理交织的纷争,如何以司法弥合“裂痕”,为价值“划线”?

  “司法裁判的价值,在于通过公正裁判、多元解纷,明确准则界限,传递价值导向,推动社会主义文明的进步。法院要做的,就是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成为一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单,每一次调解都成为一次传递鲜明价值导向的实践。”中宁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围墙不能成为邻里的“心墙”

  “老杨,行车通道老赵给你家留出来了吗?”11月10日,中宁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顾学文给一起因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当事人打去回访电话,得知赔偿已到位、通道已预留后,彻底放下心来。

  2024年9月,因在相邻争议地块砌墙,老赵与邻居老杨发生肢体冲突,致老杨受伤,被提起公诉。承办法官查阅卷宗时发现,单纯的刑事处罚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真正的问题根源在于土地争议。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承办法官将双方约到法院。

  调解过程中,被害人要求追究被告人先动手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并要求被告人拆除围墙留出过道;被告人则坚持“要让路就不赔偿”。考虑到一判了之会让双方的关系再无回旋余地,甚至“一案结多案生”,中宁县法院联合属地综治中心等深入案涉现场,带着卷尺实地勘察争议地块,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下和解协议:被告人自愿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邻里乡亲,和谐最重要,我们更愿意看到的是一案的解决对类似纠纷的解决起到示范作用。”中宁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该院建立“法院+人大代表”“法院+心理协会”“法院+综治中心”等矛盾纠纷多元联动化解机制,今年以来先行调解1311件,诉中调解2040件,执行和解525件。

  彩礼须守住“礼”的初衷

  司法的价值,更在于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鼓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约束甚至制裁。

  今年10月,马某拿着一份生效的判决书走进中宁县法院执行局。5年前,马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走进婚姻殿堂,因缺乏了解基础,双方争执不断,最终马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今年年初,判决生效,李某却始终不愿归还彩礼,认为“彩礼给了就没有退的道理”。

  执行干警从法律法规、家庭伦理、公序良俗等方面引导李某理性看待彩礼返还问题,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李某当场履行所有案款。

  “司法公正裁判、执行的一个个鲜活案例,就是一本本生动的法治教材,能对索要高额彩礼的违法行为起到潜移默化的矫正作用。”人民陪审员杨霞对中宁县法院用司法裁判让彩礼归于“礼”的实践表示赞同。

  审判之外,今年以来,中宁县法院在辖区共开展16次移风易俗普法活动,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彩礼认定标准、返还条件等问题进行解读,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价值观。

  “孩子还小”不是挡箭牌

  “‘孩子还小,不该再赔这么多钱。’当事人的这句话让我意识到,普法仍然任重道远。”11月10日,中宁县法院法官吴学娇向记者讲述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今年5月17日,未满13周岁的王某、吴某“拉车门”盗走张某车内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因二人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将张某的损失退还。6月,未收到赔偿的张某将王某、吴某及其父母一同诉至中宁县法院。然而,王某、吴某的父母始终强调“孩子还小”,闭口不谈赔偿。承办法官当即释明“未成年人免责但监护人担责”的法律原则,明确法律绝非未成年人侵权的“保护伞”。最终,王某、吴某的父母共同向张某退还损失2万余元。

  10月29日,中宁县法院联合中宁县团委、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检察院等多部门共同打造的“少年法学院”在法院落地。

  “法院每年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00余件,我们将选取典型案例作为以案释法的‘活教材’,实现审判资源与教育资源的直接转化。”中宁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托“少年法学院”,该院将组建一支“青心护航”法治辅导员人才库、开设一堂“圆桌审判”观摩课、建立一条“法治体验”动线、打造一张“菜单式”课程表、配套一本“成长型”研学手册、固化一项“三方评估”制度,力求止纠纷于未发。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11月13日头版头条)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来源】:宁夏法治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