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后续还可能纳入失信名单、追究拒执罪,甚至影响子女考公参军……”在一起刘某拖欠建材公司8000余元货款的案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发出“预失信”提示。听到后果后,刘某很快主动还清了全部货款。
这是《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金凤区法院采访时获悉的一起案例,也是该院努力为企业营造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实写照。
据金凤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周一鸣介绍,近年来,法院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打通各环节堵点,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除了“预失信”预警,法院还通过信用修复机制,助力主动履行的当事人减轻负面影响。
“为加强信用机制正向激励,弘扬社会诚信文化,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合法权益,同时有效消除对主动履行义务当事人的不良影响,我院向你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前不久,金凤区法院民三庭向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被告潘某等人发出证明书,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信用修复对企业尤为关键。金凤区某建筑公司在洽谈一重点项目时,被告知存在失信记录。因平时疏于信用管理,修复时间紧迫,一旦超时或将影响企业资质。情急之下,企业负责人与律师找到执行法官刘云涛,请求暂时解除账户冻结,并承诺分期偿还工程款。
刘云涛迅速协调多部门推进信用修复。两周后,该企业通过系统审核,被移出“黑名单”。信用恢复后,企业也积极配合法院履行了部分款项,真正享受到“诚信红利”。
记者了解到,金凤区法院通过建立执行前端惩戒预警工作机制、执行过程中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等方式,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诚信修复工作,帮助企业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融资信贷款、招标投标等方面卸下包袱、轻装上阵,重新焕发经营活力。
近年来,银川市两级法院将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从信用制度建设、信息系统应用、司法公信力提升、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助力相关企业修复信用、重塑形象,切实增强市场信心与发展活力。目前,两级法院已完成2752家涉诉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推动已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有序退出失信名单,恢复良好商誉。
在推进信用修复过程中,银川市注重提升失信惩戒的精准性,严格审慎适用失信名单制度,实行规范审批,对应纳入的被执行人坚决纳入,并逐步建立健全涵盖失信被执行人、涉经济犯罪企业负责人、虚假诉讼当事人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者的信用档案体系。
银川市还积极推进信用信息数据的更新与共享,依据案情将符合条件者依法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相关案件及基本信息。
此外,全市法院扎实开展信用修复专项治理,抽调专人组成核查组,对5438家失信企业信息逐一核实,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推进修复,确保失信企业信用修复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原文载于《法治日报》9月5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