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跑单时最在意什么?效率、速度、时间。在遇到报酬结算等纠纷时,习惯了高效的“小哥”,能否有与之匹配的解纷模式?
“从一把拉开的椅子,到一份清晰的清单,再到一场真诚的对话”,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逐步完善“法院+社区、企业、工会、仲裁、劳动监察”的“1+5”劳动争议解纷工作模式,使多部门在协调联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的预防、化解及诉讼源头治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多元联动,矛盾化解提速
7月9日,在西夏区法院调解室,当事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快递公司当场履行承诺。不到半天时间,前来维权的快递公司分拣员张某拿到了6万元医疗费用。
此前,张某在某快递公司分拣员岗位工作一年后,拉运货物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骨折。事故发生后,快递公司以“张某系临时雇佣人员,双方系劳务关系”为由,拒绝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也不同意承担医疗费用。因“劳动关系”证据不足被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后,张某诉至西夏区法院。
“这类案件的核心矛盾不仅是法律关系的认定,更涉及劳动者的生存需求和企业的责任担当。”西夏区法院法官张静坦言,张某急需通过确认劳动关系获得工伤赔偿,而快递公司则因担心后续赔偿压力,始终否认劳动关系,双方对立情绪明显。
纠纷化解提速的背后是多元联动。法院启动“调解+多元联动”机制:一方面,法院调取了张某的工作打卡记录、工资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另一方面,联合西夏区总工会、劳动监察大队走访企业,了解其经营状况。
快递公司表示了自己的顾虑,若确认劳动关系,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还需承担后续工伤保险待遇,会对企业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
经过三轮调解,双方逐渐打开心结,快递公司承认张某长期固定工作、接受考勤管理的事实,同意补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万元;张某念及企业经营不易,主动放弃部分诉求,并同意补偿款当场支付后不再就此事主张权利。案件圆满审结。
融合调解,降低维权成本
线上调解会上,西夏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快递“小哥”韩某、涉事站点及物流平台工作人员准时上线,随即进入调解流程。
韩某坦言,其骑着三轮车配送货物,未及时避让行人致使陈某被撞受伤,有一定的责任。
为快速确认损失范围,协助当事人预判诉讼风险,加快纠纷解决进程,西夏区法院交通法庭迅速启动“诉前鉴定+人民调解”机制,确定权责范围。
线上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围绕是否系职务行为、事故赔偿项目与金额、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等关键问题,详细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引导物流公司与保险公司从保护用工者权益、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等角度出发,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多番释法说理,物流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调解。物流公司当场支付9000元,保险公司亦按规定赔付45000元,各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多方协调本是调解纠纷中最为耗时耗力的环节之一,西夏区法院对符合在线调解条件的劳动纠纷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服务。
实质化解,做好多元普法
“没想到大家坐在一起像唠家常一样,问题就解决了。”在西夏区法院“李莉法官工作室”,西夏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总工会的共同努力下,某科技公司与吕某等5名劳动者的年终奖纠纷系列案件最终达成和解。“这些年我们疲于应对仲裁诉讼,这次调解让我们能够轻装上阵。”科技公司负责人如释重负。
据悉,西夏区法院在大力推进调解的同时促进履行,积极做好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一方面,确认调解成果。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要及时完整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面,依法引导调裁审衔接。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未能调解成功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当事人可申请仲裁,调解组织可代收仲裁申请。
同时,西夏区法院做好多元普法,进一步延伸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工作触角。“王某通过网络招聘入职某公司送餐员一职,只签订承揽协议,没有就时间、地点、强度、薪酬等作具体约定。王某在一次送餐时受伤,他该如何维权?”6月30日,西夏区总工会与西夏区法院精心策划的新媒体产品“西小工说法”第四期推出,并借助快手、抖音、微视频等自媒体,以新就业群体遇到的权益维护法律问题,通过录播、直播等形式,以身边的真实案例在网上普法。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7月16日头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