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闽宁法院互派干部交流学习
2025-06-23
2025-06-23 21:55:00
本报讯(记者 马荣 通讯员 王晓鹏)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互派干部交流学习框架协议》,并举行两省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首批6名福建法院选派学习交流干部先后到学习交流的中、基层法院报到。
协议提到,福建法院将每年选派不少于6名干部到宁夏法院进行帮带,特别选派破产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等宁夏法院业务较薄弱领域的人才;宁夏法院每年选派4名以上年轻干部到福建法院交流锻炼。互派干部以法官为主,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同时明确将进一步加大两省区法院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合作力度,着力推动两省区法院干部观念互通、思路互动、业务互学、作风互鉴,共同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座谈会上,闽宁两地法院围绕法院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培训等各自亮点工作和经验做法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就更好地发挥互派干部作用、做好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达成共识。
近年来,宁夏高院始终坚持把干部队伍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提出实施政治素养、司法业务、法治保障、群众服务、改革创新、科技应用等“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先后探索实施庭审实战化培训、导师帮带、选派年轻干部到人案矛盾最为突出法院挂职等一系列干部培养新举措。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6月21日头版)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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