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日报]“圆桌审判”挽救迷途少年
2025-04-18
2025-04-18 09:48:00
4月16日,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首例“圆桌审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少年家事审判法庭进行不公开审理。
与传统庭审不同,法庭内没有威严的审判席,也没有将被告隔绝的金属栅栏,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椭圆形会议桌,法官、检察官、家长与“迷途少年”王某某围坐成一圈,就像一场特殊的家庭会议。“传统庭审像一场‘战斗’,今天我们要开启一次‘对话’。”审判长的话瞬间让严肃的法庭多了几分温情。当王某某被法警带进法庭时,法官起身帮他拉开椅子的细节让一直低头的少年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和尊重。
王某某中学毕业进入某职业学校后又退学,过早踏入社会的他因缺乏谋生技能,多次在公共场所盗取手机,最终被提起公诉。庭审现场,监控录像、赃物照片等证据让王某某当庭认罪。随后的温情对话使庭审氛围从严肃转向温暖:公诉人和辩护人先后出示的社会调查报告还原了王某某因父母疏于管教、受不良朋辈的影响和本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其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历程。合议庭剖析王某某的成长轨迹与犯罪根源后以亲切的口吻对他进行法庭教育;辩护人出示被害人谅解书向其传递宽容的力量;法定代理人也为自己的失职作出监护承诺。
两个小时的庭审让王某某深受触动,在最后陈述中流下悔恨的泪水,并承诺“今后将会用实际行动悔过,通过劳动好好生活。”
“传统的庭审现场具有对抗性和惩罚性,此次审理以对话代替对抗,减轻了未成年人的心理负担,促使他真诚悔过,也完美融合了法律的威严与司法的温情。”审判长说。西夏区法院通过此次创新实践,让审判台变成课桌,让“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落地生根,用司法的温暖浇灌那些可能长歪的“幼苗”,助力迷途少年重新拥抱阳光。
(原文载于《宁夏日报》4月1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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