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贺小荣在宁夏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
2025-04-02
2025-04-02 09:07:00
本报讯(记者 赵霞 通讯员 廖子介)3月20日至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在宁夏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强调全国人民法庭要以创建示范活动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定分止争,有效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贺小荣调研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人民法庭时表示,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的前沿阵地,是人民法院服务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窗口。今年将评定第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要以此为契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既要立足司法裁判职能,努力实现定分止争;又要立足指导调解法定职能,通过巡回审判、示范裁判、法治宣传等“走出去”指导矛盾纠纷调处,促推基层矛盾纠纷前端有效预防、就地实质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贺小荣调研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家与未来”法治教育基地时强调,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贺小荣强调要立足民事审判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稳定市场预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在西夏区社会综治中心,贺小荣表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深入研究思考、落实、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2025年3月23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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