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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治报]自治区高院 中卫中院“组团”调解
一次性化解6年建筑工程纠纷
2024-09-04
2024-09-04 17:48:00

  本报讯(记者 翟迎春 通讯员 孙静 杨璐畅) “法官,请你一定收下这面锦旗,这是我们公司对宁夏法院的一点心意。”近日,宁夏两级法院开启“组团”调解模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共同商议调解方案,合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分别就2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拖欠了6年的210万元工程款一次性彻底解决。拿到调解书后,陕西某建筑公司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正曲直 司法为民化纠纷”的锦旗送到自治区高院。

  陕西某建筑公司从中卫市某局承包两段公路的建设工程,承包后将工程进行了转包,后工程竣工,因转包造成大量农民工及材料商经常为讨薪、追索货款上访。该建筑公司共起诉2起案件,一起上诉至中卫中院,另一起在自治区高院提起再审。

  自治区高院审监二庭的主审法官在再审过程中发现2起案件有着相同的原、被告后,立即联系中卫中院民一庭的主审法官,共同协商解决方案。第二天两级法院立即行动,一方面积极对接一审法院的办案法官、执行法官以及中卫市某局的工作人员,查阅所有涉及案件的审判及执行卷宗;另一方面实地走访施工现场、组织双方核实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全面了解、分析案情,对案件细节抽丝剥茧、全面复盘。详细了解案情后,两级法院的合议庭马上进入第二阶段:研究探讨如何形成工作合力妥善处理2起案件,一次性做到“案结事了”,最后商定“组团”调解的工作方案,并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

  “‘组团’调解?我公司非常愿意,如果2起案件能一起协商处理,就太方便我们外地企业了。”

  “好,我们将会通过电话、互联网视频等方式在线调解,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多次,这次一定要把你们多年来的纠纷解决掉。”

  “感谢法官,我公司愿意调解,多少次都行。”

  宁夏两级法院的法官感动了当事人,放下之前的芥蒂,敞开心扉进入调解阶段。后经法官不懈努力,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解疑释惑,通过讲事实、摆道理、明法规、辨利害,引导当事人根据案件事实形成合理预期,双方最终达成2份调解协议,至此拖欠了6年的建筑工程纠纷尘埃落定。

  这2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宁夏法院能动司法,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写照,于细微处让当事人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温度,既解“法结”更解“心结”。中卫法院将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狠抓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的提升,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2024年9月2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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