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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治报]盐池法院打造全链条诉源治理新模式
2024-06-21
2024-06-21 18:13:00

  本报记者 何巧云 通讯员 路鑫

  6月14日,35摄氏度高温。

  “老叔,多大的事情啊,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稍微让一点,邻里之间有个关照多好……”走进盐池县法院惠安堡法庭,“丹丹工作室”里传来一阵阵清脆的笑声,调解员樊丹丹笑着说。

  今年5月初,赵某某因相邻权纠纷向盐池县法院起诉张某,该院委托“丹丹工作室”先行调解。

  “老叔,是我的不对,向您道歉……”在樊丹丹的调解下,赵某某主动向张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盐池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防未病、调微病、治已病”的矛盾纠纷化解“三道防线”,推动起始源头、诉争源头、案审源头“三源”同步治理,探索形成“源头预防、多元解纷、梯次过滤、实质化解”的全链条诉源治理新模式。该院民事诉讼案件收案数由2021年的5161件下降至2023年的3872件,下降24.98%。

  前移关口,“起始源头”有效预防

  “过日子,夫妻之间要互相信任,你们回去冷静一下,想想对方的好……”6月14日,在盐池县法院“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里,调解员李生宝正在调解一起婚姻纠纷,丈夫刘某惭愧地低下了头。

  前不久,盐池县法院立案庭收到王某、刘某等14名劳动者诉宁夏某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涉案标的41万余元。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启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从先、从快妥善解决工人讨薪问题。调解中,经过法官、调解员共同努力,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盐池县法院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延伸司法触角,聚焦矛盾起始源头,前移解纷关口,筑牢“第一道防线”。

  2022年以来,该院在原有的诉源治理机制上进行整合,推出“法官+社区(村)+网格+N”多元解纷机制,探索以法院为主导,以社区、村委会、村民小组、企业工会、学校、社团群团组织等联络点为基点,以法官或法官助理为联结点,向基层网格化延伸、向线上延伸、向矛盾高发领域延伸,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法官村官双助理”等平台,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的新模式。

  多元解纷,“诉争源头”有效化解

  “这种调解解决问题的方式,既缩短时间,又提升效率,很专业!”近日,盐池县某公司负责人金某说。在盐池县诉调对接中心的调解下,该公司与合作公司解决了一起纠纷。

  去年2月,金某与路某签订合同后,金某按约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路某向金某支付了约定货款的四分之一,剩余货款至今未付。

  调解当晚,调解员、法官听取双方诉求后,针对性“开方子”,正确引用法条,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盐池县法院积极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作用,坚持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实质化解“微病”,筑牢“第二道防线”。

  2023年10月8日,该院以完善“诉调对接”矛盾化解新机制为载体,不断深化“法官+社区(村)+网格+N”多元解纷模式建设,加强与律师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力量的联动,联合盐池县司法局成立诉调对接中心,邀请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物业纠纷等方面专业调解员入驻法院,先后打造“夕阳红”、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物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金融消费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

  盐池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现有10个调解室,入驻“夕阳红”调解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8家调解组织,2名特邀调解员、24名人民调解员,全部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2020年以来,该院诉前委派案件由1047件上升到2900件,调解成功案件由788件上升到1483件。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共向各调解组织诉前委派案件2163件,调解成功1250件,调解成功率57.79%。去年以来,先后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140余万元,平均化解天数15.58天。

  提升司法质量,“案审源头”有效遏制

  “因为没有交纳物业费,就不让回家,物业这样‘拿捏’业主也太霸道了!”小区业主李先生气愤地说。近日,盐池县法院审理了这起物业纠纷。

  2023年6月的一天深夜,李先生回家发现车辆无法驶入小区停车场,门禁卡也打不开单元门。次日,李先生询问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答复由于物业费快到期了,为了催交物业费而停用了门禁卡。随后,李先生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

  盐池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陈斌介绍,类似的事情并非个例,“能不能进门”只是导火索,背后的关键是物业费纠纷。物业公司可以走法律渠道维护正当权益,而不能采取这种以损害、限制他人权利行使为前提的“霸道”措施收取物业费。

  盐池县法院经常选取有代表性、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定期到社区(村)开展巡回庭审,为群众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减少矛盾发生。

  今年1月19日,居民陈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高沙窝法庭。

  自2019年1月起,某化工公司多次在陈某处购买五金材料,共欠货款23万元,陈某催要无果后将某化工公司诉至高沙窝法庭。案件受理后,高沙窝法庭组织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及时开庭审理,判令由被告某化工公司支付原告陈某货款23万元。为了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法官多次督促被告履行判决,直至其全部支付货款23万元。

  盐池县法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各阶段、各层级的管理,力争做到“裁断有速、审判有质、执行有力”,减少诉讼增量,通过“治已病”筑牢“第三道防线”。

  “抓前端、治未病,不仅是一种司法理念,也是一种工作方法。它不仅让矛盾双方重归于好,促进了法律义务的主动履行,降低了矛盾双方的诉讼成本,也缓解了法院的审判执行压力。通过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完善以诉讼与非诉讼方式有机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盐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超说。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2024年6月20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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