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 荣
“小杨,把章某与黎某离婚纠纷的案卷材料准备齐全,咱们到他们家里调解。”
1月20日,北方冷风刺骨,寒气逼人。天刚蒙蒙亮,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人民法院草庙人民法庭庭长曹海波就带着书记员小杨和司机孟师傅驱车前往50公里外的孟塬乡进行调解。
章某与黎某结婚十多年,育有一子一女。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时常吵架,章某于2020年12月离家外出。不久,黎某便患上了间歇性精神疾病。
屋漏偏逢连夜雨。黎某父亲在送黎某就医途中突发疾病去世。2023年10月,章某将黎某起诉到彭阳法院,要求与黎某离婚。案件受理后,曹海波多次与黎某的主治医生沟通了解黎某的病情,医生表示黎某虽基本痊愈,但受到强烈刺激病情极易复发。今年1月初,黎某出院回到孟塬老家。
考虑到黎某出院不久精神状态还未完全恢复,且黎某家距离草庙法庭较远,道路崎岖、交通不便,曹海波便决定上门调解。
“黎某的情况比较特殊,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导致病情复发,家里老的老、小的小,还有一个残疾兄弟,日子就彻底没法过了。”车上,曹海波反复嘱咐,“我们要加倍细致耐心,以劝和为主,尽量给孩子争取一个完整的家庭。”
经过1个小时的颠簸和20多分钟的步行,曹海波一行终于到达黎某家中。黎某表示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希望法官能从中调解,挽回这个即将破裂的家庭。
因章某离家外出未到调解现场,曹海波打开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小程序视频连线章某,主持双方线上调解。调解中,章某态度坚决,强烈要求与黎某离婚。
“两个孩子都还小,都需要妈妈的爱,先把孩子抚养成人比什么都强……”曹海波从家庭、孩子的角度多次苦口婆心、耐心劝解,章某始终坚持要离婚。
“按照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就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了,强扭的瓜不甜,没有感情的婚姻也不幸福,大男人要拿得起放得下,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眼看调和已经不可能,曹海波只能耐心劝解黎某振作起来,凡事向前看。
黎某见婚姻已无力挽回,决定放手,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通过在线调解小程序签字确认。
“老伴走了,两个儿子一病一残,儿媳妇又离了,我这个孤老婆子倒没啥,就是苦了这两个孩子了……”黎某母亲泣不成声地哭诉着。曹海波一边安抚老人情绪,一边向黎某一家详细讲解扶贫政策,鼓励他们多关心孩子,坚强生活,日子会好起来的。
“年关将至,先安心过个年。”走出黎某家,曹海波径直走到孟塬街道购买了一袋米、一袋面,又返回去送到黎某母亲手中,老人家眼含泪光,紧紧握着曹海波的手道别。
返程时,太阳已落山,一路上几个人都沉默不语,车里暗得看不清每个人的表情。
当天晚上,曹海波彻夜难眠。第二天一早,他主动联系乡政府与村委会,协商解决黎某的家庭生活困难问题。经过协调,乡政府为黎某安排了村里的公益性岗位,并在其他扶贫政策上对黎某倾斜照顾。
“谢谢庭长,党和国家的政策太好了,我的工作也顺心。”日前,曹海波对黎某进行回访时,黎某充满希望地说。
采访手记:司法温度在其中
俗语云: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在这场没有输赢的婚姻家庭纠纷中,人民法院办理的不仅仅是一起案件,更是他人的人生。
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这起案件不大,却折射出宁夏法院为人民司法的“人间真情”,人民法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处处都彰显着人民法院践行为民初心的丰富元素。
近年来,宁夏法院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以维护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为原则,将法律的刚性和家事纠纷化解的柔性相结合,促使家事审判从法律调整功能向修复治愈功能转变,保障民生权益质效更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底色更足。人民法庭立足基层实际,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引领,用活用好调解平台,将司法服务延伸至人民群众家门口,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诉讼服务体验更好,对人民法院的满意度更高。
临近年关,还有很多像曹海波一样的法官奋战在审判一线,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也许不能案案“圆满”,但却可能是新生活新希望的“开端”。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2024年2月5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