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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法院保全调解双向联动 刚柔并济化解纠纷
2026-05-18
2026-05-18 08:12:00

  本网讯(马晓霞)近日,隆德县人民法院创新纠纷化解模式,以保促调,以调固保,打通诉前财产保全与先行调解协同办理通道,成功化解一起民事纠纷。

  原告李某与某文旅公司签订三年酒店用品供应合同,双方约定由李某按期为该公司提供毛巾、一次性牙刷等酒店日常用品,货款一年一结清。2023年以来,李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全部供货义务,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但该文旅公司却以经营运行困难为由,拖欠货款,经李某多次催要,始终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导致李某合法债权长期无法实现。李某遂向隆德县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依法冻结该文旅公司银行账户。

  案件受理后,隆德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核查案件情况,在经得李某同意后,依法将案件转入先行调解程序,同步开启保全审查、先行调解并行办理模式。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财产保全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引导当事人补齐相关材料,精简保全审批流程,加快办理进度,依法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并送执行部门完成对涉案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以高效司法保全措施,固定被告财产,打消其逃避义务的侥幸心理。

  账户依法冻结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该文旅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全面核实公司经营状况与欠款事实,细致讲解合同履行、违约担责相关法律规定,明晰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消极应对纠纷带来的法律后果,并且说明已依据法律程序对其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倒逼该公司主动承担付款责任;同时积极搭建双方平等沟通、协商和解的桥梁,引导双方摒弃对立情绪,换位思考、理性协商解决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兼顾原告合法债权与被告经营实际,情理法并用反复沟通、耐心劝导,逐步化解双方分歧,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解除货品供应合同,由该文旅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2023年至2025年全部供货货款,彻底了结双方债务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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