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法院执前督促化纠纷 温情司法护成长
2026-05-18
2026-05-18 08:23:00
本网讯(王和和)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灵活运用“执前督促”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实现“案未立、事已了”的良好效果,让司法温情在执行前端得以传递。
申请人任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任某某由任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任某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任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梳理案情,发现本案虽为抚养费纠纷,但背后涉及离异双方的家庭关系和探望权矛盾,遂联系执行法官将本案转入执前调解程序,督促当事人在立案前将矛盾纠纷化解。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被执行人李某,耐心询问其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并深入掌握其当前生活状况与经济能力。摸清情况后,执行法官一方面以案说法、释法说理,向李某阐述抚养子女是法定责任,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失信惩戒、司法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从血缘亲情、子女性格养成等角度切入,耐心劝导李某换位思考,积极配合履行法律义务,鼓励双方放下对立、以子女为重。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劝解和疏导,李某承诺愿意支付拖欠的抚养费。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李某在约定期限内按时支付了应付的抚养费。
近年来,中宁县法院不断完善执行工作“立案+督促”前端联动机制,将执行资源向立案审查环节前置延伸。对婚姻家事、抚养赡养、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实行“分类甄别、提前研判、精准引导”的执前督促工作模式,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解决在执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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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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