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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法院情法交融化解抚养权纠纷
2025-09-19
2025-09-19 08:37:00

  本网讯(王敬杰)“法官,我看到前夫带着女儿在拉面馆里,麻烦你们尽快过来一趟……”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马某的电话。执行干警火速赶往现场。这场因离婚后抚养权交接引发的纠纷,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圆满解决。

  刘某与马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女儿。2024年底,两人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长女、次女由刘某抚养,小女儿由马某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双方互有探视的权利及协助探望的义务。2025年暑假,应刘某要求,马某将小女儿送至刘某处,但临近开学,刘某并未如期将小女儿交给马某。马某多次联系刘某未果,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刘某。但刘某情绪激动并不配合,几经沟通后依然无果。法院工作人员遂前往红寺堡某村寻找刘某,得知刘某户籍在该村但不常居住,且刘某在红寺堡城区租房居住,查找难度很大,案件暂时陷入了僵局。为打破困局,执行法官转变思路,联合马某共同寻找线索,终于在某拉面馆内,执行人员见到了正与小女儿吃午饭的刘某。

  见到刘某及其小女儿后,执行法官告知刘某带上女儿前往法院,与马某面对面沟通。得知刘某不愿意将孩子交给马某的主要原因是经过一个假期的相处,其不舍得孩子离开。执行法官遂对刘某进行耐心劝说,并和声细语地跟孩子沟通,告诉刘某小女儿的两个姐姐都已经上学了,她今年也要上一年级了,其母亲马某已经给她在银川的一所小学报了名。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工作后,刘某的小女儿停止了哭泣,同意跟妈妈走,刘某也给孩子买了新书包当作礼物。

  “法官,刘某还是不让我看另外两个孩子……”马某告知法官自己的委屈。执行法官拉着刘某坐下:“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也是你们的义务。三个孩子都需要父母的爱,更需要完整的亲情。”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刘某终于松口,表示后续涉及具体探望事宜由双方协商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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