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法院“强制腾房+善意执行”捍卫司法权威
2025-08-22
2025-08-22 09:16:00
本网讯(田进升)“谢谢法官,我终于不用再为收回房屋而奔波了……”近日,彭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采取强制腾退的方式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回溯案件源头,2021年6月,杨某将一处营业场地出租给王某使用。2023年6月,合同到期后,王某未续租也未搬离。杨某多次催告要求王某支付租金或搬离房屋,王某迟迟不予答复。2024年10月,杨某向彭阳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王某限期搬离房屋并支付占用期间的费用。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法院张贴腾退公告、多次电话沟通的情况下,王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腾退,反而给房屋上锁,以此来保持对房屋的占有。多次催告无果下,为妥善解决房屋交付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房屋实行强制腾退。
强制腾退房屋过程中,执行干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宣读相关法律文书,释明执行依据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在法律的威慑下,王某态度逐渐松动,主动打开房屋门锁。
“公司经营难免遇到波折,但是这并不是你强占他人房屋的理由。”考虑到王某面临的现实困难,执行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组织王某和杨某对房屋占用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王某分期向杨某支付房屋占用费。
随着最后一批物品被有序搬离,涉案场地彻底清空,这场僵持两年的租赁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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