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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法院:“山梁梁”与“地卯卯”之间流淌着的司法温度
2025-07-17
2025-07-17 22:44:00

  本网讯(李丹妮)“真的没想到,我这么小的一个案件,杨法官居然花了这么大精力做调解工作,太谢谢了!”原告马某感叹道。

  近日,隆德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化解了一起因推地引发的劳务纠纷。法官与干警们以“脚步丈量民情,耐心化解矛盾”的实干精神,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在田垄间书写了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

  2024年4月,原告马某驾驶自己的铲车给被告毕某承包地推地,双方口头达成协议,被告按照每小时240元支付原告劳务费,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干完活,被告以实际推地与自己的预先要求不符为由扣下一部分劳务费未支付,后马某向隆德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毕某支付剩余劳务费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杨法官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推地争议看似小事,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当即决定奔赴现场开展调解。因双方当事人为同村村民,为实质性化解纠纷,调解当日,杨法官邀请村主任参与调解,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去了争议地块,实地查看案涉土地状况,询问双方当事人事情原委,核实推地面积、时间等情况,客观了解案件事实,为后续调解奠定事实基础。

  在实地勘查完推地情况之后,杨法官随即决定当场针对原被告“面对面”开展调解,但70多岁的毕某执意不同意原告主张的2万余元劳务费,称马某推地面积与主张的费用出入过大;而马某也在听完毕某的说辞之后,认为其在毕某处并没有挣多少钱,全是辛苦钱,要求法院判决,坚决不调解。面对双方如此坚决的对立情绪,杨法官与村主任进行沟通,认为双方当事人同处一村,判决并不能完全化解纠纷,并可能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遂决定与村主任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村主任在一边做马某的工作,杨法官将毕某拉到另一边,从法理、乡情、诉讼成本等多角度释法说理,向毕某说明利害关系,但毕某仍然面露难色。“你们都是老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为几尺地伤了和气多不值当?毕某也年事已高,首笔推地款老毕非常爽快的支付给你了,经过了解,你们都是实在人,咱们双方各自退让一步,争取把事情解决了。”杨法官将双方拉到一起,拍着马某肩膀说。面对杨法官的恳切说辞,马某最终同意由毕某支付11000元。

  夏日炎炎,经过3个多小时的田间调解,法官的嗓子因反复沟通变得沙哑,额头时不时的有汗珠滴下,马某和毕某脸上也布满了汗水。“今天的汗水没有白流”,村主任调侃道,大家一起笑了起来。临走前,法官还特意叮嘱:“以后有疑问就打这个电话,有困难我们一起想招帮你们解决。”一句朴实的承诺,让司法温度浸润了田垄间的每一寸土地。第二天,毕某如期带来11000元,该起案件从调解到支付,一次性化解完毕。

  “农村土地纠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只有脚下沾泥土、心中装百姓,才能真正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在结案后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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