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魏亚楠)近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在盐池县人民法院巡回公开开庭审理、宣判一起非法狩猎野兔案,涉案地辖区4个乡镇的村民、网格员以及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等旁听庭审,进一步深化了对“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认识。

经审理查明,2023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李某等五人分别驾驶摩托车,携带头灯、抄网、帆布袋等作案工具,通过夜间照明、摩托车围猎、抄网抓捕的方式,在盐池县花马池镇、冯记沟乡等地非法狩猎野兔109只并先后将狩猎的野兔出售牟利,非法获利共计13720元。经鉴定,被狩猎的野兔为蒙古兔,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将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狩猎犯罪行为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效举措。五名被告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在禁猎期(每年3-10月)使用夜间照明、网捕的禁用方法狩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蒙古兔,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退赔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良好,遂判处五名被告人九个月有期徒刑至五个月拘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不等刑罚。
“我以为抓几只野兔是‘小事’,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我认罪认罚”,庭审中,被告人李某的忏悔让旁听群众神情凝重,纷纷表示深刻认识到危害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以前觉得野兔满处跑,抓几只不碍事,今天才明白野兔虽小,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却很大”,旁听庭审的村民不由感慨。庭审后,工作人员向旁听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审判人员结合案情讲解了关于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时提醒大家切勿为满足口腹之欲铤而走险,呼吁大家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爱护生态家园。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更是以“身边案”敲响生态保护警示钟的有力举措。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通过巡回审判、庭审观摩、普法讲座、生态修复示范点宣介等形式,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力度,让每一起环资案件都能够成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的“绿色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