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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乔装打扮妄逃脱,青铜峡市法院执行干警精准识人速拘传
2025-05-14
2025-05-14 17:31:00

  本网讯(许百毅)近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执行“110”作用,坚持周末执行“不打烊”,通过与申请执行人的紧密配合,在某酒店成功拘传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一次性执结劳动报酬案件5起,执行到位钱款30万元。

  申请执行人佘某、张某、倪某、刘某、燕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每次都向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电话承诺履行给付义务,却刻意隐瞒行踪,逃避执行。为此,执行干警多次利用凌晨和夜间前往刘某公司及其住所查找均未果,案件陷入僵局,佘某等申请执行人迟迟未拿到劳动报酬,一直处在焦急等待之中。

  近期某周六一早,执行局“110”接到申请执行人打来电话,称刘某正在某酒店准备参加聚餐活动。执行团队迅速集结,制定预案,明确分工,紧急调度警车,火速赶往现场。到达某酒店后,执行干警请申请执行人进入包厢将刘某约出拘传,刘某一边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却乘人不备躲进酒店卫生间,执行干警请服务员几次敲门劝说无果。约半小时后,一名身穿酒店服务员工作服,佩戴口罩的女子从酒店卫生间走出,执行干警一眼认出正是被执行人刘某,遂强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办案中心,刘某表示公司外债巨大,无力履行,希望法院延缓执行。执行干警连番做其思想工作,刘某仍旧摆出一副“看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架势。执行法官当即作出司法拘留决定,见法院动了真格 ,刘某迅速拿起手机主动联系其他股东,当日交来执行款15万元,并与一名申请执行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共计执行到位案款30万元。

  法官提醒,履行生效判决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一味心存侥幸,逃、脱、躲、赖,不仅会面临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更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最终变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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