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平罗县法院执前和解“全履约”
2025-04-25
2025-04-25 18:10:00

  本网讯(周世胜 唐 涛)今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以“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执前和解工作,通过诉讼保全、执前督促等联动措施,高效化解纠纷85案,履行金额56.39万元,案件履行率100%,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马某某欠付杨某某等80余人运费30余万元系列案件,引发杨某某等人向本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履行期届满后,被告马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杨某某等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经与审判部门协调,审判部门继续加大督促力度,执行部门通过外围促谈、多方释明,促使被执行人最终全额履行义务。至此,80余人的运费报酬得到了有效保障。

  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某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未全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认为涉企案件在执前化解均对双方当事人有利,经双方同意遂转入执前和解程序办理。经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并向被告释法明理、辨清利弊,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前和解履行协议。通过后续追踪跟进被告按期付款,及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某申请执行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被告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对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有分歧,经过释法说理、耐心解答,双方当事人即打开心结,并表示愿意支付执行款项,且配合原告办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后经执行法官持续跟进,被告已履行全部义务。原告及时拿到了工伤赔付款,被告企业免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而产生诚信度降低、影响正常经营的不利后果,既有力保障了民生权益,又护航了企业的经营发展。

  平罗县法院持续加强执源治理及部门联动,构建“诉讼保全+执前督促+执前和解”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执行案源,依法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经济平稳有序发展。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作者】: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