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一面是拖欠的1500元劳务费,一面是砸碎的40块瓷砖,这场“两败俱伤”的纠纷如何破局?近日,贺兰县人民法院法官抽丝剥茧,巧用司法智慧,让案件背后的矛盾“软着陆”,不仅促成案件双方达成和解,还连带化解了当事人涉及的其他2起案外劳务费纠纷,赢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尾款争议引发过激行为
包工头陈某承包了某小区一户住宅的装修工程,并雇佣瓦工周某负责瓷砖铺贴。双方约定工费总计6500元,陈某在工程完工后支付了5000元,承诺剩余1500元尾款待整体工程验收后结清。然而,案涉工程未能按时完工,周某因急需用钱,多次催促陈某支付尾款未果,情绪激动之下,闯入工地砸毁了已铺贴好的瓷砖。导致陈某向业主赔偿重新购买材料、铺设瓷砖的人工费等费用。周某承认破坏行为属实,但双方积怨颇深,对赔偿金额争执不下,最终诉至贺兰县法院。
“案中有案”的调解困局
当案件承办法官组织调解双方时,“我承认砸瓷砖不对,但陈老板欠我工钱一直不给,态度还很恶劣,我实在是气不过!”周某情绪激动。原告陈某主张赔偿材料费和人工费等损失,被告周某却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只愿赔付瓷砖损失,并坚持用陈某拖欠自己的劳务费抵偿。双方都堵着一口气,不肯协商解决实际问题。法官在理顺案情时还查明除了已经进入诉讼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外,还隐藏着两起未诉的劳务费纠纷:陈某既拖欠周某1500元劳务费,还另欠案外人吴某2500元工资。“这么小的金额,却矛盾交织,双方情绪对抗激烈。”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标的额虽然不大,但双方的矛盾对抗情绪却不小,如果仅仅一判了之,矛盾无法真正化解,小纠纷可能发酵成大矛盾……
司法智慧巧解纷
办案多年的法官明白,要想成功调解该案,既要尊重案件事实,又要努力化解双方的怨气。他积极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从法理方面详细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和责任承担,让双方当事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向周某指出,索要工钱应通过合法途径,破坏他人财物必须依法赔偿;同时提醒陈某,当事人双方形成劳务关系,陈某应按照约定支付周某劳务费。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自愿就各自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周某需赔偿的4000元中,1500元抵顶陈某拖欠的工钱,剩余2500元直接由周某代付给被欠薪的案外人吴某。周某坦言:“当初只想着出口气,没想到要赔这么多。”陈某也反思:“如果我早点结清工费,可能不会闹到这步。”
小案不小办,枝叶总关情。一件看似仅仅几千多元的“不起眼”“小案”,双方当事人不仅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也不断积累着消极的情绪……该案中,法官没有因为标的小就一判了之,而是努力寻求最优解,实实在在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踏踏实实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