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平罗县法院未成年审判法庭首案开庭
2025-04-21
2025-04-21 16:05:00

  本网讯(韩继秀 丁浩浩)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新设立的未成年审判法庭正式启用,首次使用圆桌审判的方式不公开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庭审中,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辩护人、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围坐在特制的圆桌上。这种布局打破了传统法庭的严肃距离感,营造出温馨、平等且不失庄重的庭审氛围,有效舒缓了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与抵触情绪,更利于沟通交流与情感传递。

  庭审全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展开充分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各抒己见,逻辑清晰。尤为重要的是,在法庭教育环节,法官、检察官及合适成年人结合案件事实,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耐心劝导与法律教育,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其认识错误,反思行为危害。未成年被告人深受触动,表示已深刻认识错误,愿意积极改造,重新回归正轨。

  未成年审判法庭的设立,是平罗县人民法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未来,将持续优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圆桌审判模式,加强与团委、妇联、学校等部门协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坚实的司法保护伞。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作者】: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