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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实质性化解一起电梯加装纠纷
2025-03-28
2025-03-28 17:57:00

  本网讯(沈丽颖 马 媛)“法官把道理讲透了,我们立即拆除!”近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一起因责令限期拆除加装电梯引发的行政案件,原告在案件生效后自行拆除加装电梯,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3年10月,原告某房地产公司为方便办公,在办公楼东侧加装电梯,电梯三、四层探出原建筑外立面。“每天下午3点天就黑了!”因加装的电梯影响居住采光,周边居民纷纷向某市自然资源局投诉。经某市自然资源局核查,原告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属违法建设,并将违法线索转交给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经调查后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原告拆除违建电梯。原告不服,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场是最好的法庭”。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为精准把握加装电梯结构对居民采光的影响,先后三次前往案涉住宅小区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真实采光情况。合议阶段,合议庭认为,被告虽存在程序违法情形,但涉案电梯确属违法建设,若简单撤销行政决定,不能实际解决受加装电梯影响采光的现实问题,还会浪费执法资源,最终决定依法判决确认《限期拆除决定书》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判决生效后,原告未提起上诉,在被告强制拆除违建电梯之前,主动拆除了电梯,恢复建筑原状。至此,本案既纠正了程序违法,又防止了公共利益持续受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在此案中坚持以小案精办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切实解决案涉矛盾争议,将个案审理转化为社会治理的“法治教材”,搭建起官民和谐“连心桥”,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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