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彭阳县法院田间调解助春耕
2025-02-21
2025-02-21 18:07:00

  本网讯(马海桃)近年来,彭阳县大力推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原有的窄地并宽、陡地变平,站在田间地头,映入眼帘的土地仿佛是大地的指纹,高低错落平整有序。然而,土地平整后再次分配时因边界划分等问题也引发了一些邻里矛盾纠纷。

  “这块地平整前在我地里,平整后又到了你地里,我要求恢复原状。”

  “平整土地是村上统一进行的,已经平整到我家地里,咋恢复原貌,再说我也没占你家的地。”

  杨某家的土地经过平整,部分土地被推到了与其相邻的石某家的地里,导致两家地界不清,两家的土地面积更是无从丈量。于是,杨某一纸诉状将石某诉至法院,要求石某恢复他家土地原貌。

  法庭在组织调解时,双方剑拔弩张、各执一词,调解最终无疾而终。考虑到杨某要求将土地恢复原状的诉求很难实现,而且有违高标准农田建设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同时处理不好会影响老百姓的春耕及邻里关系,唯有组织再次调解才是该案处理的最佳方案。

  春回地暖,为避免双方当事人再起冲突,影响春耕,法官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法庭调查情况,决定进行现场勘查。承办法官主动与当地村干部取得联系,与他们一起采用“背对背”“拉家常”式的调解方式,来回多次辗转于两家土地之间,倾听双方意见、了解矛盾根源。“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你们既是邻居又是亲戚,以后难免有需要对方帮助的时候,还是各让一步……”法官通过引用“六尺巷”典故并针对本院处理的相似案例,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石某愿意将多出土地返还给杨某,并在法官及村干部的协调下划清了两家土地界限,双方达成和解。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近年来,彭阳县法院坚持携卷下乡、就地办案,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始终以“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民心向背的“小案”,以司法力量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作者】: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