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一日获三面锦旗 红寺堡区法院“以保促执”获“赞”
2024-09-08
2024-09-08 19:37:00

  本网讯(张唯栋)“法官,请您一定要收下这面锦旗!我们不用申请强制执行就拿到了案款,权益得到了及时兑现,非常感谢法院。”近日,当事人专程驱车赶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将三面锦旗递到了法官手中。

  2020年6月,被告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的安装工程中部分工程、劳务分别分包给某甲公司、某乙公司、某丙公司施工。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被告尚欠637余万元工程款迟迟不肯支付。多次催要无果,2024年初,三家公司分别将某某建设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某甲公司、某乙公司、某丙公司分别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被告银行账户内资金进行限额冻结,法院经依法审查后当即作出保全裁定。案件经过审理,某甲公司、某乙公司、某丙公司胜诉。为确保判决及时履行,让胜诉者权益尽快得到兑现,在法院主持下,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法院直接扣划被告公司已被冻结的银行存款637余万元以履行上述债务。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红寺堡法院工作的肯定与认可。近年来,红寺堡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一次性解决”理念,创新采用“保全扣划”“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等方式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打通矛盾纠纷化解的“高速”通道。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作者】: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