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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法院:多方联动增殖放流 司法助力生态修复
2024-07-17
2024-07-17 17:55:00

  本网讯(禹文兰)日前,泾源县人民法院联合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及隆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隆德县自然资源局在隆德县沙塘镇打食沟水库水域开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随着工作人员将装有中华蟾蜍苗的编织袋封口打开,6920只鲜活的中华蟾蜍回归自然。本次活动中放生的中华蟾蜍均由泾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件中的赔偿义务人提供。增殖放流活动推动野生动物资源修复和保护,增强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3年3月,被告人石某等十二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抄网等工具捕捞野生中华蟾蜍后出售给被告人王某某等三人,十五名被告人分别被泾源县法院以犯非法狩猎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刑罚。同时,根据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处由十五名被告人向涉案地适当地方增殖放流中华蟾蜍共计6920只,并通过区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随着石某等人将购买的中华蟾蜍放生至国有林场管护区内水域,侵权人应承担的修复责任全部落实到位,有效弥补了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失,维护了生态多样性。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护航。泾源县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并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协调联动,积极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综治体系,不断提升保障生态优先、助推绿色发展的能力与水平,努力为守护好青山绿水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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