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法院:法拍房终交付 群众满意获好评
2024-03-26
2024-03-26 17:16:00
本网讯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入住,为法院执行速度点赞!”近日,永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成功将法拍房交付给买受人冯某。
原告某工商银行与被告崔某、马某金融借贷纠纷一案,因崔某、马某未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某工商银行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案款数目较大,且两人无力履行,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启动财产处置程序,拍卖崔某、马某抵押的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在水一方小区的一处房产。最终,该处房产被冯某以最高价取得。
拍卖成交后,执行干警依法通知崔某、马某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腾空以便交付给冯某。后崔某因住院治疗等实际困难无法第一时间进行交付。
为了顺利完成交付并解决崔某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居中调解,由冯某先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给被执行人崔某50000元作为其生活、租房的费用,解决其实际困难,崔某尽快搬离房屋。最终,崔某积极配合腾退房屋并将钥匙交由法院保管。至此,被执行人崔某、马某拖欠申请执行人某工商银行的贷款得以清偿,买受人冯某也入住了心怡的房屋,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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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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