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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法院:出租屋漏水造成损失,谁来买单?
2023-09-04
2023-09-04 08:50:00

  本网讯(李 瑞)“你瞧瞧,我家主卧、次卧、餐厅屋顶的墙面都起皮了,这可是新装修的婚房啊,真是太倒霉了。”楼上漏水导致楼下邻居装修受损,遇到如此上火的事应该如何处理?因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失又应当由谁来买单?

  张某有一套空置的毛坯房,出租给了王某居住。一天,出租房内卫生间水龙头破裂导致漏水,恰巧王某外出并不在家,致使楼下邻居小李家新装修的婚房主卧、次卧、餐厅等屋顶墙面乳胶漆层起皮脱落。小李多次电话联系楼上房东租户协商维修,两人都互相推诿,不愿维修或赔偿,小李无奈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

  为尽快解决婚房维修的问题,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张某和小李共同到受损房屋查看现状,面对面释法析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张某赔偿小李8000元损失,小李自行维修受损房屋。

  随即张某又一纸诉状将租户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代偿损失、误工、精神损失、出租房屋受损赔偿等费用。两人到法院调解时各执一词,矛盾一触即发。张某认为房屋出租给了王某,在他占有使用期间造成了楼下邻居的损失,应当赔偿。王某则坚持认为自己租住的房屋是张某所有,屋内的水管等物品也都是张某安装的,之所以漏水是张某安装的水管质量有瑕疵,事发的时候自己并未在家而且没有做任何破坏,不应该承担责任。眼看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案件调解陷入胶着。法官先将与王某同行的家属单独带到调解室,逐一分析理清张某和小李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张某和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王某的家属同意劝解王某配合法官进行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对证据进行释法析理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自行承担2000元损失,王某赔偿张某6000元并当场履行付款义务。至此楼上房东张某与楼下邻居小李之间的侵权纠纷、房东张某与租户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

  法官提醒,闲置房屋出租成为很多人投资的一种常见方式。房屋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应当尽量在合同中明确租赁时间、租金支付、装饰装修、房屋毁损、转租分租、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应当对租赁合同认真进行审查,且对承租房屋附属物品的安全性、完整性等进行查看。如在承租期间发生漏水、返水等侵权事件,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公司现场查看并及时维修减少损失,同步对现场进行录音录像保全证据后协商,协商无果后可向房屋坐落地的法院起诉维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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