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25-08-04
2025-08-04 08:42: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组织推荐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五市中院、高院各部门和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了逐级推荐,经审核研究,决定推荐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推荐兴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郭鹏(回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田进贤(回族)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8月4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反映,联系电话0951-6377081 0951-6377090。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8月4日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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