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4-10-22
2024-10-22 17:55: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自治区高院政治部会同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五市中院、高院各部门和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了逐级推荐,经审核研究,决定推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一级法官徐玉芳(女)为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月22日至10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高院反映,联系电话0951-6377081,0951-6377090。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2日
【作者】:
【稿件来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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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