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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4-10-02
2024-10-02 01:06: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自治区高院政治部组织五市中院、高院各部门和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了逐级推荐,经审核研究,决定推荐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张崇辉、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四级法官助理周亮亮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月28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高院反映,联系电话0951-6377081,0951-6377090。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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