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院召开联席会规范特殊群体取证问题
2015-08-10
2015-08-10 15:19:00
本网讯(田凤群)7月27日,铁路法院邀请铁路公安处、铁路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对患有精神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一特殊群体看守所不收押、监狱不收监,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省级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应由哪个机关调取的问题进行了规范。
会议经铁路公检法协商讨论作出决议,如果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就患有重大疾病、可能发生看守所不收押的情形,由公安机关调取省级政府指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突发重大疾病的,由检察院调取省级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案件移送到法院前被告人就患有重大疾病,法院应在收案10日内通知检察院补充证据,法院未在10日内通知检察院或审判阶段被告人突发重大疾病,由法院调取省级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联席会议上,铁路公检法三方还对案件扣押物品的处理和随案移送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议。另外,对居住在外地的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管问题进行了讨论。本次联席会议,铁路法院针对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以“谋事要实”的态度,积极协调沟通解决审判难题,杜绝了“扯皮”现象的发生,提高了审判质效。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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