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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讲坛》首次请进专家教授作专题讲座
张保生教授坐堂论“审判中心与证据裁判”
2015-08-06
2015-08-06 14:37:00

  本网讯(马 荣)为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健全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和证据规则,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8月5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邀请正在宁夏开展司法文明问卷调查的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张保生为全区法院作了题为《审判中心与证据裁判》的专题讲座。这是自治区高级法院开设《法官讲坛》以来,首次请进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和专家教授为全区法院干警作的重要辅导。

  张保生教授曾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诉讼法协会会员,国际证据科学协会副主席。先后承担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等重大科研项目,著有《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2011》等学术专著。

  《审判中心与证据裁判》专题讲座中,张保生教授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事实与证据——“证据之镜”原理、证据的四个属性、直接言辞原则与举证质证、明确诉讼角色、维护控辩平衡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讲座。他指出,以审判为中心是法治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特征。实现以审判为中心,必须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因为证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努力“求真”、“求善”。他还结合现阶段司法体制改革趋势,以著名的辛普森案、“拼图”游戏以及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案例为引,深刻讲述证据的特性、“证据之镜”原理,引导法官运用正确的审判思维和证据规则依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专题讲座后,张保生教授还回答了高院干警关于证据认定、证据裁判等方面的问题,并现场进行了司法文明问卷调查。此次专题讲座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主会场,各中、基层法院设立分会场,全区各级法院院领导和全体干警聆听了讲座。此前,张保生教授还在吴忠市中级法院开展了司法文明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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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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