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宋志军)9月2日至4日,宁夏高院创新采取跨省联合办班模式,举办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培训班。来自闽宁两地的少年审判干警同堂研学、双向交流,这场跨越山海的少年审判业务研学,让东西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经验相互激荡、交融碰撞,推动闽宁司法协作在少年司法领域走深走实。

此次培训打破地域界限,充分释放闽宁协作机制效能。培训班邀请福建法院10名少年审判业务骨干赴宁参训,选派2名福建少审资深法官登台授课,实现授课、学习、研讨双向互动。课程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转变、“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实践运用、未成年人案件证据审查、未成年人心理创伤预防等实务问题,综合采用专题授课、案例剖析、座谈研讨、经验分享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为全体参训干警带来一场内容充实、针对性强的业务集训。





“我们厦门中院联合市司法局签订《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合作框架协议》,把过去零散的个案协作固化升级为常态化制度机制,将司法保障从案件办理后端向前延伸,构建起全链条被害人保护体系,实实在在为未成年被害人筑牢法治屏障。”研讨交流环节,厦门中院法官李婧雯率先打开话匣子,条理清晰地介绍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障的创新做法。
“南平中院始终发挥‘时代先锋’詹红荔同志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法院挂牌设立‘詹红荔法官工作室’,打造‘百合花开1+4’特色工作品牌,落地推行‘三三九不’工作法,多措并举推进家事少年审判改革。”南平中院少年庭副庭长周黎敏分享了南平法院在家事少年审判改革中的一系列探索实践。
“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实际,我们探索建立妇联干部全域参审机制,充分发挥妇联干部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擅长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参审落地见效。”漳州中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郭钰道出当地借助群团力量提升少年审判质效的有益尝试。
兴庆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孙锋结合基层普法工作实际有感而发:“以往青少年普法多是搞搞一次性进校园宣讲,热闹过后效果难以持续。我们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部署,着力打造‘持续性陪伴’普法模式。定期入校开展法治宣讲,在校内设置法治信箱,及时收集梳理学生遇到的法律困惑,按需动态调整普法内容,努力让法治宣传真正走进青少年心里。”
“在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帮扶方面,我们积极联动团委出台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由团委牵头对接民政、妇联、住建等多家职能单位,统筹整合住房保障、生活物资、就业岗位、心理疏导、教育帮扶各类资源,搭建法院牵头、团委统筹、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综合救助链条。”银川中院法官助理郭亚楠结合今年试点工作经历,细致介绍困境未成年人多元救助体系的搭建路径。










气氛热烈的研讨现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提问、探讨、思辨交织在一起。“涉少工作如何构建科学专门的考评模式?”“怎样提升专门学校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困境未成年人救助还有哪些可拓展的路径?”参训干警抛出一个个来自办案一线的现实问题,围绕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落地、判后延伸帮教、特色普法品牌建设、社会力量联动等前沿议题畅所欲言,既有办案困惑的坦诚发问,也有成熟经验的倾囊相授。参训学员认真倾听记录,相互交流探讨,真正在思想碰撞中拓宽工作视野,在经验互鉴中破解工作堵点。

一次跨省办班,架起两地少年司法沟通的桥梁。此次培训班,既是一次业务能力的集中淬炼,更是闽宁司法协作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