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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槌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落下
2026-07-27
2026-07-27 08:42:00

  本网讯(耿宇华)近日,一起某公司与宁夏某商贸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巡回审理庭拉开帷幕。旁听席上,坐满了特邀的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银川海关、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银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银川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及辖区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代表。法槌落下,一场关于“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的深度对话由此展开。

  以案释法: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

  此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典型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原告声称被告的矿泉水包装、装潢与其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高度近似,足以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则辩称自家包装、装潢系独立设计,各有各的特色,不存在“搭便车”的问题。

  庭审中,双方代理人激烈辩论,围绕着“权利人主张的商品包装、装潢是否有一定影响;被诉商品包装、装潢与权利人的包装、装潢是否构成近似;相关公众对于被诉侵权商品的来源是否容易产生混淆、误认”等焦点问题,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交锋。旁听席上,大家“沉浸式”体验了法庭调查、证据审查和法庭辩论的全过程。一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同志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认定标准有了更直观的认识,这对今后行政执法中的案件定性以及调查方向很有帮助。”

  标准统一:一场“面对面”的深度研讨

  庭审结束后,一场围绕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讨论随即展开。来自法院、市场监管厅(局)等部门的与会人员,结合刚刚审理的案例,就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中的认定标准、证据规则、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对同一行为如何做到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是我们一直在探讨的课题。”主审法官在研讨中表示。市场监管部门代表则结合执法实践,提出了执法一线遇到的困惑与思考。海关人员也从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的视角分享了实务经验。不同部门、不同视角的碰撞与交融,让“法律适用标准统一”从一句口号变成了可感可知的共识。

  沉浸体验:一次“零距离”的互学互促

  研讨结束后,与会人员在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参观了展厅和各个功能区。展厅内,一幅幅图文展板、一件件实物展品,系统展示了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发展历程、职能定位和工作成效。从专利预审、维权援助到纠纷调解,从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到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与会人员全面了解了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工作经验。在巡回审理庭、调解室、合议室等功能区,大家直观感受了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法院共建的“全链条”协同保护运行机制。一位海关工作人员感慨:“以前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认识停留在纸面上,今天实地参观后才真正感受到,从申请到保护到维权,这里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服务体系。”

  一次庭审、一场研讨、一次参观,串联起的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同共治的完整链条。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与自治区保护中心的这次联合活动,既是“以案为桥”的联席会议,更是“行政+司法”全域保护和治理的制度探索。西夏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晓霞说:“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通过法官授课、联合调解、案例研讨、线索互移等方式,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深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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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耿宇华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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