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与宁夏5所高校签署交流合作协议
深化院校合作 凝聚法治合力
2026-06-30
2026-06-30 08:37:00
本网讯(白凤莲)近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与宁夏大学法学院、宁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共同举行双向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座谈会。
签约仪式上,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与五所高校代表签署双向交流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立足铁路法院特色职能与高校育人资源优势,明确共建实习实践基地、互派人员讲学授课、共同开展课题研究、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及生态环境教育研学活动等合作内容。
在座谈交流中,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双向交流合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具体实践,对于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法院队伍专业素养、普及生态环境法治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舟共济,众行致远。此次双向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院校常态化、制度化合作机制正式落地。会议明确,将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原则,聚焦合作内容,充分发挥铁路法院一线审判实践资源和高校师资人才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通、聚力共赢,不断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和司法履职水平,共同推进理论教研与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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