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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院两案例入选宁夏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6-04-24
2026-04-24 08:36:00

  本网讯(唐 荣)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遴选确定2025年度宁夏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10件,宁夏法院2件案例入选。

  案例一:“剑南春”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案

  (承办单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四川某酒厂诉金凤区某商行侵害商标权上诉案。经查,该商行此前因销售假冒“剑南春”白酒被行政处罚,仍屡教不改,持续多次销售侵权商品。一审法院判令商行停止侵权并承担2倍惩罚性赔偿,酒厂不服上诉。银川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商行侵权主观故意明显、情节恶劣,依法改判其停止侵权,承担4倍惩罚性赔偿。该案通过对恶意侵权主体从严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力保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案例二:地理标志商标侵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承办单位:中宁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中宁县人民法院受理李某某等4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经查,李某某等4人未经“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伪造该商标标识包装袋,并通过淘宝、拼多多平台销售,涉案数量分别达253万余个、148万余个,情节特别严重。法院依法认定4人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审理期间,法院邀请枸杞产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20余家枸杞企业旁听庭审,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履职,以司法力量强化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护航地方特色枸杞产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宁夏法院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与价值示范作用,不断加大典型案例培树力度,以案释法、以规则明界限、强化震慑警示,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为创新驱动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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