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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启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2026-03-03
2026-03-03 08:39:00

  本网讯(贾振华 张凤飞)3月2日下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区法院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成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把“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和法院工作各方面,着力在深学、真查、实改上下功夫,推动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要深化理论学习,聚焦“四个深入学习”内容,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专题辅导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引导广大干警全面系统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筑牢思想根基。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中央《通知》和自治区党委《方案》明确的重点查摆内容和整改突出问题,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对照检视,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坚持把问题整改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贯通起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持续推动整改落实。要立足司法实践,将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有机融合,把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项司法政策中,健全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体系,坚持质量、效率、效果并重,坚决反对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要突出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查找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践行正确政绩观成为干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坚持开门教育,将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学习教育成效的标尺,领导干部要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办理涉诉信访案件等方式,组织干警立足各自岗位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压紧压实责任,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支部要发挥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能,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重点,同时引导普通党员干警提高思想认识、立足岗位作贡献,防止“上下一般粗”。要加强统筹结合,将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推动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赋能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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