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纳朝晖)行政案件无小案。近年来,石嘴山市两级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深耕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3+N”工作机制,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初心,以“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责任担当,推动行政审判重心从“案件是否办结”向“争议是否解决”转变,凝聚多方合力构建多元化解格局,为法治石嘴山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动能。
调解优先:以柔性方式解开“民生心结”
“感谢法院,不仅帮我拿到了赔偿,还避免了后续的麻烦!” 某建筑材料公司员工王某的感激,源于一场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
此前,王某因工作交接冲突受伤,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却遭驳回。王某不服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依法予以撤销。某建筑材料公司对此不服,提起上诉。承办法官在审理中细致梳理案情,充分倾听双方诉求,敏锐发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抓住这一关键契机,法官一方面向某建筑材料公司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其作为用工单位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另一方面与王某多次沟通,了解其实际需求与顾虑。最终,在法官的积极引导下,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王某主动撤回诉讼,一起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行政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工伤资格认定类案件直接关系民生保障,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核心诉求,往往是争取合理补偿。若仅停留在判断工伤认定是否合法的层面,未能解决补偿问题,争议便不算真正化解。是就案办案还是一步到位,石嘴山市两级法院以实践给出答案:2020年至今,在审理的320件涉社会保障类案件中,125件通过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高达39.06%。真正让司法调解成为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满意方式。
裁判破局:以实体判决斩断“争议链条”
“法官,我们不上诉了,对判决特别满意!”当事人张某在电话中的激动表态,让书记员在挂断电话后,仍难掩喜悦,立刻向法官作了汇报。
这通电话的背后,是一起历时近三年的土地征收补偿争议。2021年9月,因乌玛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某区政府对张某等人承包的土地实施征收,但征收后一直未依法给予补偿。张某等人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某区政府对补偿请求依法作出处理。然而,2023年11月,某区政府却以土地存在权属争议为由,未按补偿实施方案标准给予补偿,张某等人再次起诉。审理中,承办法官深入分析案情,若仅责令政府重新作出补偿决定,可能导致程序空转,无法及时保障当事人权益。秉持“实质性化解争议”原则,法院最终作出具有具体给付内容的实体判决,明确要求某区政府按规定标准向张某等三人支付补偿。这一判决不仅终结了历经多轮诉讼、复议的争议,更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近年来,石嘴山市两级法院始终将实质性化解争议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力求案件处理“最优解”:对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坚持“应调尽调”;对矛盾尖锐、争议复杂的案件,在严格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深入审查当事人实质诉求,依法作出最有利于化解争议的裁判。通过公正裁判,既发挥行政审判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作用,又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让行政争议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彻底解决。
多方联动:以体系化保障筑牢“化解根基”
2025年前三季度,石嘴山市两级法院行政案件调解率达 36.89%。这一成绩的取得,并非偶然,而是法院联合各方构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长效机制的必然结果。在机制建设方面,协同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出台《石嘴山市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试行)》,完善《石嘴山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不断规范协调化解流程与运行模式,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行政机关发出《关于当庭提出本案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方案的建议》,要求行政机关拿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败诉风险提示函》,督促行政机关限期自我纠正,降低败诉风险。出台《全市两级法院、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联动开展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工作衔接配合办法(试行)》,充分发挥非集中管辖法院“属地优势”,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化解;制定《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引(试行)》,助力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行政行为。
在府院联动方面,与市政府共同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履职情况评价通报办法(试行)》《司法建议和协调化解结果落实情况、法院判决执行情况评价通报办法(试行)》,每年联合市政府、市检察院召开府院联席会议,让联动机制更健全、联动平台更扎实。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复议应诉工作的意见》,支持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法官讲堂”联合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开展热点难点问题交流座谈等方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推动裁判规范与执法规范同频共振。
除此之外,石嘴山两级法院坚持“以案释法、以例引路”,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行政复议机关共同发布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典型案例,为群众依法维权指明路径,也为行政机关执法提供鲜活指引。从“事前预防”通过制度规范减少争议发生,到“事中化解”依托多方联动推动矛盾平息,再到“事后总结”借助白皮书与案例完善治理,石嘴山市两级法院构建起全链条行政争议治理模式,推动行政争议从“个案化解”向“类案治理”升级,最终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多方共赢,为法治石嘴山建设注入持续稳定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