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沙 睿)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区法院重点涉企案件专项评查结果,点对点反馈案件问题清单,并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倒逼涉企案件质效全面提升。
今年4月,宁夏高级法院启动全区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将涉企重点案件评查作为严格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筛选出2024年以来全国、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重点关注、长期重复信访或曾形成一定舆情的60件重点案件纳入评查。此次评查主要围绕案件办理的审理程序、实体处理、裁判文书表述、卷宗整理等方面,由宁夏高级法院会同五市中级法院对所涉案件全部进行提级评查,最终评定出一类案件47件,其余为二、三类案件,并从程序、实体、裁判文书三方面逐案梳理9项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通报深入剖析原因,认为评查发现问题既反映出部分审判人员“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追求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意识不强,司法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也反映出部分院庭长履职不到位,监督管理责任尚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通报要求,要重视程序正义,进一步规范审限变更处理、入卷材料规范、卷宗扫描装订等案件流程管理,避免因衔接环节过长,导致当事人诉讼权益受损。要加强学习领悟,充分利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不断提升证据认证、争议焦点归纳、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判后答疑等专业技能,进一步做实公正、高效、实质解纷。要改进司法作风,树立严格规范办案意识,始终保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办案态度,杜绝出现低级错误;各级法院院庭长要发挥“关键少数”表率带头作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充分重视阅核、合议、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讨论等重要环节对案件质量的提升把控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要严肃整改纠治,对反馈问题清单及时纠错整改,并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提升;对评定为二、三类案件的,要交由高级法院院领导和相关业务庭室做实条线指导、跟踪问效,确保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评查整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法院(庭室),要予以严肃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