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 奎)8月19日至2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共同举办全区第三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培训班。来自全区三级法院行政审判人员、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人员、区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等共150余名学员齐聚一堂,共同“充电蓄能”。
培训班强调,此次培训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促进法治宁夏和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的重要举措和实践。全区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同向发力,共同推动法治建设。要转变工作理念,深刻认识加强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推动形成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工作局面。要认真落实《自治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法院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并坚持常态化、长效化运行。要加强衔接配合,积极推进行政审判、行政复议一体履职。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法律适用理念、实质解纷程序等方面的衔接,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支持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支持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环节化解矛盾纠纷。
此次培训班课程内容丰富实用,案例典型鲜活,不仅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权威指导,还有兄弟省市专家分享实务经验。学员们学习认真、互动积极,通过培训增进共识,更新理念,提升了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受到广泛好评。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法官助理赵慧表示,这种联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联合培训跳出了平日里单一程序的局限,对于提升自身处理行政争议的能力大有帮助。“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对审判标准与疑难问题的权威解析,以及司法部对复议诉讼衔接机制的精准指导,为我们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办案质效提供了清晰指引”,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专干黄路瑶受益匪浅。
培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一级高级法官郭修江和宁夏全区三级法院行政审判人员还利用晚上开展了交流座谈会,围绕审理具体行政案件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