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倪 丹)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残疾人联合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残疾人矛盾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涉残疾人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
《意见》规定,自治区高院和自治区残联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各级专业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引导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把分散在自治区、市、县、乡各个层级的调解资源进行最大限度集约,并集成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开展全程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通过建立协调联动、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涉残疾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做深做实涉残疾人矛盾纠纷多元解纷工作,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自治区高院负责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统筹推进和业务指导等。自治区残联负责统筹涉残疾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制定涉残疾人矛盾纠纷调解政策规范,指导各级残联推进多元解纷和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残联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框架下,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及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加强沟通会商,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涉残疾人纠纷。
《意见》要求,双方要坚持党对涉残疾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融入党领导下内外联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要探索建立多层次联合培训机制,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职业修养、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引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优质高效参与涉残疾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要通过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选树优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涉残疾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高效、便捷优势,积极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