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 奎 徐玉芳)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宁夏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司法审查报告(2020年-2024年)》(以下简称《审查报告》),系统梳理了五年来宁夏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效、案件特点及存在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旨在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司法救助制度更好发挥“救急解困、化解矛盾、传递司法温度”的职能作用。
《审查报告》介绍,宁夏法院秉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理念,通过完善机制、拓宽渠道、延伸职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银川市两级法院通过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方式实现长效帮扶,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11家单位建立“关爱共助”帮扶基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其他单位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规范全区法院司法救助办理流程,提升工作质效。2020年至2024年,宁夏法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003件,救助2224人,发放救助金3905万余元,司法救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审查报告》指出,宁夏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呈现出类型集中、基层主导、地域差异等特点,司法救助工作存在刑事救助比例低,救助范围狭窄、方式单一,救助资金使用不均衡等问题。下一步,宁夏法院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完善救助机制,努力让司法救助成为纾解民困、传递温暖的“民心工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法治力量。要树立正确的国家司法救助理念。始终坚持“应救尽救”“应救早救”“把好事办好”理念,加大依职权启动救助程序力度,主动发现救助线索,精准识别救助条件,及时高效作出救助决定。要提高司法救助质效。统一归口管理,提高司法救助案件质量。定期开展司法救助案卷评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强信息化管理,将司法救助案件全部通过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落实救助案件司法化要求。要保障资金供给。完善救助经费保障机制,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推动实行救助资金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动态调整,确保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落实救助金退款机制,确保资金良性循环。要延伸救助职能。畅通沟通衔接渠道,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同步启动,同步推进。建立司法救助回访制度,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提供就业、教育等长效帮扶,实现“输血”与“造血”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