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学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论述,落实吴忠市委关于打好2025年稳增长促发展“六场硬仗”工作部署,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法治力量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意见》聚焦“三农”建设,精准对接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把司法服务乡村振兴作为工作重点,从乡村法治需求出发,不断完善服务路径和举措,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围绕乡村产业发展、产权保护、民生保障、环境司法等方面提出了九条务实举措,全力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意见》明确,要全力支持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冷凉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强对“盐池滩羊”“吴忠牛乳”“红寺堡番茄”等农产品地理标识的司法保护,服务乡村产业发展。要依法保障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妥善处理宅基地抵押、转让纠纷,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要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纠纷,优先审理公路、水利等民生工程案件,持续推进改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助推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弱项。要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治理高额彩礼陋习,依法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惩家庭暴力,以法治温情守护农村家庭和谐。要加大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保护农村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系统。要依法保障农民就业创业权益,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劳动力就业、劳动报酬支付等案件,维护农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开辟涉农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优化诉讼服务流程,提升诉讼服务效率,为乡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要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开展涉农普法讲座,倡导践行“邻里守望互助”“六尺巷礼让家风”等优良传统,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