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宋志军)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民商事条线审判工作暨数据分析会议。会议通报了2024年民商事审判工作质效、数据运行态势、发改案件等情况,客观分析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要求。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晓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4年全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做深为大局服务,做实为人民司法”,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促公平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在妥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着力保障民生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新发展。
会议要求,全区民商事审判要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围绕“止争”的要求,把审判理念从重“结案”转到同时更重“解纷”,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能力。要发挥一审查明事实作用,强化一审服判息诉意识,加强释明权行使和对当事人举证的指导;强化二审终审意识,充分发挥二审程序价值,坚决杜绝滥用发回重审权,防范一案结而多案生。要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同案不同判”“类案不同判”的情况,推动类案处理不偏离既有共识,个案裁判消除理念分歧。要重点关注各条线、各辖区接近参考区间劣值的指标,切实补齐指标反映出的审判工作中的短板漏洞,持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
会议强调,全区民商事审判工作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全流程调解,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进“法院+”解纷平台建设,把“独角戏”变成“大合唱”。要完善信息交流机制。下级法院的重要工作进展、重要指导性意见、重大案件审理等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要加强形势研判、政策分析,开展调研指导工作。要在能动作为中顾大局、显担当,切实将“如我在诉”“案结事了”理念贯彻到民商事审判各个方面,尤其要做优做强破产审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重点工作,优质高效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严肃办案纪律,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为抓手,推进司法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会上,五市中院分别交流了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做法,并就抓好审判质效中的弱项短板进行了分析报告。自治区高院民商事审判部门负责人分别就业务条线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