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万春)“现在开庭,传上诉人到庭。”
1月16日上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本院开庭审理上诉人李某猥亵儿童一案。这是吴忠中院少年法庭成立以来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某晚,上诉人李某(化名)酒后步行至吴忠市某街市一商店门口,强行实施猥亵被害人周某(化名)的行为,周某挣脱,经他人报警后李某被抓获。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遂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判后李某提起上诉。
因涉及个人隐私,吴忠中院少年法庭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庭审节奏严谨流畅。上诉人李某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经审理,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李某猥亵儿童的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吴忠中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水平,积极适应未成年人保护新形势新任务,为推动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实质化运行,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质效。2024年下半年,吴忠中院党组讨论通过《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包含深化少年审判改革,健全少年审判机制及组织建设,加强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协作配合等内容,确定在吴忠中院民一庭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办公室,对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行归口管理、集中办理、专业审理。2025年1月16日吴忠中院挂牌成立少年法庭,标志着未成年人审判“三审合一”综合审判改革正式运行。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吴忠中院表示,将强化使命担当,勇于改革创新,扎实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机制和工作方式,自觉担起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责任,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