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院与宁夏贸促会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共同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2025-01-17
2025-01-17 10:26:00
本网讯(倪 丹)日前,宁夏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商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建立健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
《意见》规定,宁夏高院和宁夏贸促会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贸促会宁夏调解中心和调解员引导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平台对接方式开展先行调解、在线委派委托、视频调解、制作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申请出具调解书等工作,实现“一次对接、全区覆盖”,做到“一平台调解、全流程在线、菜单式服务、一体化解纷”,全面提升商事纠纷调解工作的质效。
《意见》明确,宁夏高院负责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统筹推进和为调解员提供培训、业务指导。贸促会负责统筹商事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和指导贸促会宁夏调解中心依法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贸促会宁夏调解中心,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框架下,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双方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及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加强沟通会商,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及时高效化解版权纠纷。
《意见》要求,双方要坚持党对商事纠纷调解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商事纠纷,提升和预防化解纠纷法治化水平。要建立调解员绩效评估激励体系,设定科学的评估内容和评估标准,探索建立多层次联合培训机制,引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优质高效参与商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要注重工作经验积累总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知晓度和信任度,为商事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作者】: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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