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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创新实施委托鉴定“1+1”监督协调机制
构筑司法公正“保护带”和司法廉洁“隔离带”
2025-01-17
2025-01-17 17:44:00

  本网讯(马 磊)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处在办理某再审案件要求对涉案相关“朱墨时序”专业问题进行委托鉴定事项中,综合运用“1+1”监督协调机制,优质高效完成司法鉴定工作,为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提供有力证据支撑。

  近年来,自治区高院司法技术管理处聚焦解决鉴定质效难点堵点,围绕“宁夏法院委托鉴定质效问题及提升”开展综合调研,深入基层一线找准“病因”,集思广益多番论证形成一套对症“良方”,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宁夏法院案件疑难复杂专门问题委托鉴定的办法》等三项制度,创新实施1名司法技术人员和1名业务庭法官助理组成的“1+1”委托鉴定监督协调机制,通过加强协调、难案精办,相互监督、防范风险,助推形成司法公正“保护带”和司法廉洁“隔离带”,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质效。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司法技术管理处根据委托鉴定实施办法规定,提前向双方当事人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被申请方当事人八某某极不配合,拒接电话、拒收邮件,现场送达逃离躲避,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司法技术管理处进一步加强督办,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与主办法官及法官助理共同组织通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现场指定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系国家十大司法鉴定机构)为本案鉴定机构,委托鉴定工作全程落实“1+1”监督协调机制,优质高效地完成线上委托受理、收集质证资料、现场检材移交、鉴定报告送达等工作,确保委托鉴定在“阳光”下运行,助推本案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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