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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在出发!宁夏高院举行宣誓仪式燃亮司法信仰之光
2024-12-06
2024-12-06 17:53:00

  本网讯(王 锌)“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12月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46名新入额法官、新提拔、新晋级和新入职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和法官宣誓,以庄重的仪式,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作出郑重承诺。

  活动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法官们身着法袍,精神抖擞,左手托握宪法书,右拳高举,誓言铿锵,响彻会场,表达对宪法的忠诚,对法律的敬畏,对公正的坚守。新入额法官代表徐文婷和新提拔任职干部代表孙泽诚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宣誓完毕,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安长海讲话强调,要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牢记誓言,不忘初心使命,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弘扬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要坚定政治立场,坚决做到对党忠诚。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践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忠诚履职担当,坚决做到司法为民。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抓牢提质增效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正确政绩观,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以“如我在诉”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做到清正廉洁。始终心怀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始终做廉洁奉公、廉洁司法的忠诚践行者。自觉将誓言熔铸于魂、力践于行,勤勉尽责、担当作为,为奋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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